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验收报告公示一、合同编号:SDGP370900000202301002981A_001 二、合同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1002981 四、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保丽金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西路9号泰山国际金融中心A座19层1907室 联系方式:180538175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服务管理范围内建筑物、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后勤服务、会议服务(摄影摄像、综合内勤、编制文案),安保服务等。 服务要求:(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事件的处理流程;遵守采购人及中标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2)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外表端正,无酗酒、吸毒等恶习(脸部无疤痕,身体无纹身)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上岗时要着醒目统一标识。 (3)要保守国家机密,遵守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不准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损害采购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4)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请示报告,努力完成协管任务,不准玩忽职守,擅自脱岗。 (5)上岗时须统一着装,精神饱满、姿态端正、举止文雅、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准酗酒、赌博、吸毒等。 (6)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警惕性,严守岗位,严禁串岗、脱岗,打盹睡觉。 (7)工作中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立场坚定,不畏艰险,依法管理,不准打骂当事人,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采购人,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激化。若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采购人可以向中标单位提出调换人员。 服务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 服务地点: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2023年12月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张涛 胡宗欣 宋彤彤 张涛 胡宗欣 王心军 宋彤彤 九、验收意见:双方严格依照合同执行项目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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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验收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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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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