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邀请)公告
金额
1755.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55.4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593-63912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女士0593-2083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招标人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现对该项目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即经考察合格或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预选合格供方库范围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或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北洋中心区K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造价17554032.0元【具体详附件“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回填、顶板滤水层和隔水层、地形整理、园区道路、景观小品、庭院景墙、水景、绿化种植、绿化养护、室外水电安装、室外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含雨污水施工图)为准,工程预算书仅供参考;
2.4.控制价(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或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有)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条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和经营状况,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投标人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 月 17 日至2023年 11 月 21 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选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现场提交,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提交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lm.cn/或招标代理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地点为: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9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3-63912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联系电话: 0593-2083333
联系人: 谭女士
招标(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招标人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现对该项目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即经考察合格或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预选合格供方库范围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或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北洋中心区K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造价17554032.0元【具体详附件“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安美伦清华园一期大区景观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回填、顶板滤水层和隔水层、地形整理、园区道路、景观小品、庭院景墙、水景、绿化种植、绿化养护、室外水电安装、室外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含雨污水施工图)为准,工程预算书仅供参考;
2.4.控制价(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 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招标人或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有)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条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财务和经营状况,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投标人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 月 17 日至2023年 11 月 21 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到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选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现场提交,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提交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lm.cn/或招标代理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地点为: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19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3-63912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韩阳煌都1A幢1411室
联系电话: 0593-2083333
联系人: 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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