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东公交营运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pd-2024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逸鸣187212685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浦东公交营运车辆保险采购项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PD-202404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东公交营运车辆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 服务;公交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客伤险)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服 务; (002)公交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客伤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 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002公交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客伤险)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 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不允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 日9:00-16:00,委派代表持(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如法定代 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报名单位 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 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正反面复印件),(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注册出资情况相关文件(须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杨浦 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楼验证报名,逾期不候。招标代理公司仅对验证通过投标人发放项 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8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 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楼 七、其他 1、服务期限:三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合同签约形式:由招标人各下属企业与相对应的中标人每年签订保险合同。 3、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成本规制规定,浦东公交营运车辆保险(含客伤险),分为2个包件 (1)包件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 服务。 车险服务车辆暂按2024年期末车辆保管数3611辆计算,交强险保费不超过(当年新购置 车辆为3140元/辆/年;其他往年购置车辆平均为2000元/辆/年;车辆到期报废车辆按2 个月缓冲期:333.3元/辆车/年)、商业险保费平均不超过3452元/辆/年,选择2家投标 人负责实施。第一中标人对应服务下属二家直属企业(杨高公司、上南公司)相关保险业务。 第二中标人对应服务下属二家直属企业(金高公司、南汇公司)相关保险业务。 (2)包件二:公交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客伤险)服务。 保险服务车辆暂按2024年期末车辆保管数3611 辆计算按行业成本规制线路总营收÷03 (税收)×5‰÷车辆保管数”平均不超过724.04元/辆/年进行投保客伤险,最终以投保当 年实际营收为准。选择1家投标人负责实施。对应服务杨高公司、上南公司、金高公司、南 汇公司的相关保险业务。 4、其他 (1)投标人必须有履行保险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能力。 (2)同一家单位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包件进行报名、投标。如果同一家单位2个包件都进行 报名,那么招标人只认可其先报名的包件报名有效,后报名的包件报名无效。 (3)在履约期间,如遇保险政策调整或政府行业成本规制调整等情况,招标人与中标人应 积极予以配合执行、贯彻落实。 (4)招标人实际购买车辆保险数量以每年服务对象实际车辆数为准。 (5)包件二实际购买保险费用按行业成本规制及服务对象当年实际营收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兼业代理、中介代理参与。 (7)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总公司出具的 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投标活动的书面授权。 (8)当2家及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自然人时,以投标报价最低且不存在投标被 否决项的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判为无效投标人。 (9)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预防措施和支持的优先(为企业车辆安全预防提供设施设备和驾 驶员职业身心健康提供帮助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西楼12楼 联系人: 张逸鸣 电 话: 18721268550 电子邮件: 6309612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肃入) 醢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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