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农便〔2023〕273号及会议纪要2023年第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 罗冬雷 ,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工作,估算面积约3万亩,总投资估算金额:6000万元(最终投资以上级文件下达任务为准);总工期:30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对应工程建设总投资额为:6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 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5 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5 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5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1月 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 (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 《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月 18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95%。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最高投标限价:114万元
8.4分值构成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款。
9.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251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7757958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南路641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5189908288
传 真:0523-88580606
电子邮件:2094837279@qq.com
12.备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农便〔2023〕273号及会议纪要2023年第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 罗冬雷 ,招标人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工作,估算面积约3万亩,总投资估算金额:6000万元(最终投资以上级文件下达任务为准);总工期:30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3.2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结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对应工程建设总投资额为:600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 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5 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步方案;
(2)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5 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3)可研报告审查后,5 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4)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准后,5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批准后,5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6)初步设计批准后,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1月 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三楼 (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 (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 《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月 18 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9.勘察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10.勘察设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95%。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最高投标限价:114万元
8.4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W=A+B+C+D(A、B、C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 A: 1.投标报价: 55 分 2.单位业绩: 10 分 B: 4.资源配置: / 分 C: 5.勘察设计大纲: 24 分 D: 6.其他评分因素: 11 分 |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单位业绩评分标准(10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建设规模2万亩(含2万亩)以上或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千亿斤粮食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设计业绩的,规模以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 需提供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10 | ||
勘察设计大纲(24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本条主要评审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初步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3分; 对本工程具体情况较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较理解透彻;对初步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基本正确;总体设计思路较切合工程实际,较合理可行的得2分; 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基本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基本理解透彻;对初步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基本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基本切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 无表述不得分。 | 3 | ||
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方案和耕地“进出平衡”方案 | 编制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方案和耕地 “进出平衡”方案 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得3分; 方案表述较清晰、完整、合理得2分; 方案表述较合理得1分; 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2.4(1) | 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3分,进度计划可行得2分,进度计划一般得1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 | 推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全面、完善、合理。措施全面、完善、合理得3分,措施全面、完善得2分,措施合理1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规划及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3分;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2分;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1分。 无表述不得分。 | 3 | |||
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方案 | 概算编制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得3分; 概算编制方案较科学、合理,得2分; 概算编制方案基本全面,得1分; 无表述不得分。 | 3 | |||
后续服务方案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且清晰,得3分;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较得当且清晰,得2分;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较得当得1分; 无表述不得分。 | 3 | |||
所选规范的合理全面性 | 所提供的勘察设计规范全面、合理、准确,得3分; 所提供的勘察设计较规范全面、合理、准确,得2分; 所提供的勘察设计基本规范全面、合理,得1分; 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
分值 | 1、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5分; 2、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低1%加1分,每高1%扣1分。偏差率的计算结果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 注:勘测设计收费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 55 | |||
2.2.4(3)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奖项 |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水利工程设计,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得4分;获得过省(直辖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奖项颁发机构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同一年度同一项目提供多个奖项的,仅以最高奖项计取一次得分,不累计得分。 | 8 | |
管理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款。
9.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251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7757958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南路641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5189908288
传 真:0523-88580606
电子邮件:2094837279@qq.com
12.备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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