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川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续租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hh2024010(dy02)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永辉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健秋0513-80100639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拟对“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川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续租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持有异议,请携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在公示期期满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崇川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续租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THH2024010(DY02)

4.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说明:崇川区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发布区现有1个1000兆互联网出口是由南通电信提供的服务,该互联网出口租用合同是继承原港闸区《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政府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合同》,将于2024年5月到期;同时,该1000兆出口提供DDOS防护仍继承《崇川区政务外网出(含扩容)和政务外网(接入区)光纤线路续租服务合同》,其防护费用不在本项目内;因此,为确保应用发布区所有应用正常对外发布,所有业务不中断运行,拟续租原运营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提供的1000兆互联网出口。

5.拟采购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1万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从互联网出口续租启用之日计3年(即36个月)。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崇川区政务外网应用发布区所使用的1000兆互联网出口是由电信提供的服务,为确保现有对外发布应畅通且不中断运行,本次拟续租用原有互联网出口。

(2)为保证现有政务外网应用发布区对外发布的一致性,按节约成本和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在不改变现有对外发布的公网地址的情况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光纤租赁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处采购,因此,结合财库〔2017〕210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采购要求,拟定本项目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在通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后,推进该项目光纤租赁服务需求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在“公示期”期满无异议后,则进入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

联系人:于永辉;

联系电话:0513-8552216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0513-69985008。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六、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及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和项目需求;

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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