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死危树砍伐及公共社区内线碍线枝修剪服务外包定点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本项目一是为解决雨花区公共社区电力内线碍线枝安全隐患,需在保证树木树形的基础上对碍线枝进行修剪,二是对与公共设施及周边建筑产生矛盾,影响居民生活或安全的树木进行修剪;2、因上述工作而产生的树杆、树枝、树叶等绿化垃圾的及时无公化害处置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为,采购人
1.项目验收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长财采购[2016]6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按照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要达到行业内验收标准的,按照行业内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雨花区辖区内建立园林垃圾处置场、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员和车辆,负责对修枝和砍伐后园林垃圾进行清运和资源化处理。
2.大树修剪要求
(1)电力碍线枝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进行修剪。
(2)树木与原有公共设施及周边建筑发生矛盾时,对影响居民生活或安全的树枝进行修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所有树木修剪应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园林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修剪时剪、锯口应平整光滑,无撕皮、撕裂现象,剪口留有斜度,不得剪成平剪口。剪口大于5cm的应进行消毒防腐保护处理(涂抹药物、油漆、烧灼等方法)。
3.园林垃圾处置要求:
(1)针对园林垃圾处置,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园林垃圾处置场并投建园林垃圾处置生产线;
(2)大树修枝产生的树杆、树枝、树叶等绿化垃圾,中标单位必须及时清运,不能阻碍交通及周边卫生环境。
(3)所有园林垃圾不能随意乱倒填埋或焚烧,需进行人工分类达到无公害化处置。
4.中标人需在辖区内组建24小时全天候出勤队伍及相匹配的车辆及相关作业工具,接警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5.中标人应当建立大树修枝的相关记录台账,(台账需按日期、位置、树木大小规格、数量和编号)需准确、完整记录下列情况:大树修枝的日期;具体位置;树木的大小和规格;修枝的具体数量;接单的编号;园林垃圾处理后所形成产品或产生的残余物的种类、数量和流向;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等,并于每月5号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大树修枝处理台帐。
2、人员要求
1.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安全培训:了解和熟悉大树修枝及垃圾处置的安全防护。
3.技术培训: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
4.本项目要求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名日常工作人员及收运车辆配置作业人员2人,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有作业和收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
3、投入设施要求
1.中标人需提供长沙市范围内、面积不少于1000㎡的园林垃圾处理场地(需提供房屋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中标人应对场地按照园林垃圾类别和处理流程合理划分功能区,并在场地合理位置设置“雨花区园林垃圾处理场”的标识牌。
3.中标人应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的自有园林垃圾处理设备(主要包括粉碎机、破碎机、装载机、多功能抓机等)生产线不少于1套。
4.中标人必须配备1辆及以上的新型密闭式货车和1辆及以上的轻型普通货车,车辆需满足大树修剪后的园林垃圾的收运需求以及修剪工具的运输需求,停车场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配置的车辆需为中标人自行采购或者租赁,车辆通行问题由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长财采购[2016]6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按照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要达到行业内验收标准的,按照行业内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三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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