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c021hcg08003gd
预算金额38.1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普宁市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021HCG08003GD
项目名称:普宁市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0,029.6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普宁市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1,370,029.6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防火墙 防火墙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6,606.00 286,606.00
1-2 网上行为管理设备 全网行为管理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7,736.00 87,736.00
1-3 入侵防御设备 入侵防御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48,307.00 148,307.00
1-4 入侵防御设备 WAF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89,509.00 89,509.00
1-5 安全审计设备 保垒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97,027.00 97,027.00
1-6 漏洞扫描设备 漏洞扫描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3,857.00 103,857.00
1-7 安全审计设备 日志审计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0,423.00 100,423.00
1-8 安全审计设备 探针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5,422.00 75,422.00
1-9 漏洞扫描设备 专网威胁预警平台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81,142.64 381,142.64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的由其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出具);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普宁市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金池路
联系方式:0663-29350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联系方式:0663-3872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663-3872268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企业信用自查函格式.pdf
项目投标授权书格式.pdf
普宁市人民法院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招标文件(2021082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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