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1年包裹投递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1-1048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1采购内容:(采购人概要描述本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具体清单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元/件)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合 同 包 1 |
包裹投递 |
详见附件 |
≤1.5元/件 |
件 |
1年 |
98万元(含税) |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自提供配业务不计入实际业务量内)
1.2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则合同再续签一年;
1.3服务地址:磐安县区域;
1.4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保等)、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5供应商资源配置: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所需的各类交通工具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提供工作服(工作服要求与邮政标志服有所区别)
1.6采购人资源配置:用于成交供应商揽收人员工作场地;投递车辆停放场地;用于投递邮件扫描的PDA设备、投递所需的水电费用等;
1.7★最高限价:详见1.1“报价要求”内容。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通用资格条件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供应商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3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7对列入浙江省邮政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响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3月8日09时00分至2021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样品:无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3867998598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7422248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3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