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WCG-2022-024(招标文件编号:FWCG-2022-024)
二、项目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喜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8室
中标(成交)金额:147.99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中喜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提供招标审核、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 | 预算及全过程跟踪审计中的过程审核小组成员至少6人,含1名组长等 | 自审计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 满足《西南交通大学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定》(试行)(审[2016] 2号)的相关规定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华、黄美芳、郑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标准的85%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1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交通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703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8-66367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楼150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贾静、易力;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转603、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静、易力
电 话: 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转603、609
序 号 | 条 款 名 称 | 说 明 和 要求 |
1 | 采 购 预 算及 最 高 限 价 ( 实 质 性要 求 ) | 本项 目采 购预 算: 195 万元 ; 本项 目最 高限 价: 195 万元 ; 说明 :报价 超过 采购 预算 或最 高限 价的 ,其报 价将 被拒 绝。 |
2 | 报 价 货 币 ( 实 质 性要 求 ) | 本项 目采 用人 民币 报价 。 |
3 | 评 审 办 法 | 综合 评分 法 |
4 | 是 否 允 许合 同 分 包 ( 实 质 性要 求 ) | 不允 许 |
5 | 是 否 需 要现 场 踏 勘 | 本项 目不 组织 现场 踏勘 。 |
6 | 报 价 有 效期 ( 实 质 性要 求 ) | 递交 磋商 响应 文件 截止 之日 起 120日历 天。 |
7 | 供 应 商 应提 交 的 文 件 ( 实 质 性要 求 ) | 1、资 格性 响应 文件 正本 1份、 副本 3份; 2、其 他响 应文 件正 本1份、 副本 3份。 |
8 | 磋 商 保 证金 ( 实 质 性要 求 ) | 金 额: 20000.00元。 交款 方式 :网 银转 账、 电汇 、支 票、 汇票 、本 票或 者金 融机 构出 具的 保函 等非 现金 形式 。 采用 保函 形式 提交 磋商 保证 金的 ,保 函应 满足 但不 限于 以下 要求 : ( 1) 供应 商名 称、 项目 名称 /项目 编号 ( 2) 保函 需明 确受 益人 为“ 中航 技国 际经 贸发 展有 限公 司” ( 3) 保函 担保 的有 效期 应不 短于 本项 目的 报价 有效 期; 保函 复印 件作 为保 证金 缴纳 凭证 附在 响应 文件 中, 原件 于递 交响 应文 件时 同响 应文 件一 并递 交。 退还 保函 原件 需提 供以 下证 明材 料: ①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委 托书 原件 ;②委托 代理 人身 份证 复印 件 。 收款 单位 :中 航技 国际 经贸 发展 有限 公司 成都 分公 司 开户 行: 中国 银行 成都 益州 支行 银行 账号 : 121230149953 交款 截止 时间 : 同递 交响 应文 件截 止时 间(以 银行 到账 时间 为准 ) 保 证 金 查询 : 0 28-8626652 2转 6 13 保 证 金 退 还 : 未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保 证 金 自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5 个 工 作 日内 退 还 ;成 交 供 应商 的 保 证 金 自采 购 合 同 签 订并 交 代 理 机 构之 日 起 5个 工 作 日内 退 还 。 |
( 所 有 磋 商 保 证 金 退 还 账 户 均 以 供 应 商 在 我 公 司 网 站 注 册 登 | ||
记 的 银 行开 户 信 息 为 准) | ||
9 | 履 约 保 证金 ( 实 质 性要 求 ) | 收取 成交 人履 约保 证金 履约 保证 金缴 纳形 式 :以支 票 、汇票 、本票 或者 金融 机构 、担 保机 构出 具的 保函 等非 现金 形式 在合 同签 订前 提交 。 履约 保证 金金 额: 招标 审核 及全 过程 造价 审核 服务 费的 10%。 学校 银行 账户 信息 如下 : 账户 名: 西南 交通 大学 ; 账号 : 4402088509100000675; 开户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成都 西南 交通 大学 支行 。 应注 明( FWCG-2022-024)项 目履 约保 证金 。 保函 的要 求: 采用 保函 形式 提交 履约 保证 金的 ,保函 应满 足但 不限 于以 下要 求: ( 1) 成交 人名 称、 项目 名称 (如 有分 包, 则应 当按 包件 分别 出具 保函 并写 明包 件名 称) ; ( 2)保 函需 明确 受益 人为 “ 西南 交通 大学 ”; ( 3) 保函 的最 高担 保金 额不 低于 本项 目要 求提 交的 履约 保证 金的 金额 ; ( 4) 保函 担保 的有 效期 自项 目合 同签 订之 日起 至工 程项 目竣 工验 收后 止; ( 5 ) 在 收 到 采 购 人 加 盖 公 章 的 书 面 索 赔 通 知 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不争 辩 、不挑 剔 、不可 撤销 地向 受益 人支 付索 赔款 ,直至 保函 担保 的最 高担 保金 额。 保函 的提 交: 提交 保函 原件 时供 应商 须提 供以 下证 明材 料 :①法定 代表 人授 权委 托书 原件 ; ②委托 代理 人身 份证 复印 件。 履约 保证 金的 退还 : 采用 保函 形式 提交 的履 约保 证金 在担 保有 效期 后 ,担保 责任 终 止, 保函 自动 失效 。 采用 非保 函形 式提 交的 履约 保证 金 ,在工 程项 目竣 工验 收后 由 审计 部门 向学 校计 划财 务处 申请 退还 供应 商履 约保 证金 。 |
10 | 低 于 成 本价 不 正 当 竞 争 预 防措 施 ( 实 质 性要 求 ) | 当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磋 商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 必 要 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供 应 商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将 其响 应件 作为 无效 处理 。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书 面 说 明 的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法 人 的 ,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其 他 组 织 的 , 由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人 的 , 由 其 本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签 字确 认。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履 约 地 点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价 合理 性的 ,磋 商小 组应 当将 其响 应件 作为 无效 处理 。 | ||
11 | 扶 持 不 发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地区 的 发 展 (实 质 性 要求 ) | 供应 商注 册地 在不 发达 地区 或少 数民 族地 区的 ,综 合得 分相 同 时, 排名 优先 。 |
12 | 供 应 商 信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截 止 时 点及 使 用 规 则 ( 实 质 性要 求 ) | 查 询 渠 道: “ 信用 中国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 政府 采购 网( www.ccgp.gov.cn) 截 止 时 点: 同 资格 审查 时间 。 使 用 规 则: 磋商 小组 将于 资格 审查 时查 询供 应商 信用 信息 ,经 查询 列入 失信 被执 行人 和重 大税 收违 法案 件当 事人 名单 的供 应 商、 政府 采购 严重 违法 失信 行为 记录 名单 中被 财政 部门 禁止 参 加政 府采 购活 动的 供应 商( 处罚 决定 规定 的时 间和 地域 范围 内), 其响 应文 件将 被拒 绝。 |
13 | 成 交 结 果公 告 | 成交 结果 同 时 在 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 ttp://www. ccgp.gov.cn /) 和 西 南 交通 大 学 招 投 标信 息 网 (h ttps://bid ding.swjtu. edu.cn/) 上发 布 。 |
14 | 磋 商 文 件咨 询 | 联系 人: 贾静 、易 力 联系 电话 :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3、609 |
15 | 成 交 通 知书 领 取 | 成交 结果 公告 发布 后,请成 交供 应商 按照 采购 代理 机构 要求( 邮 件通 知) 到中航 技国 际经 贸发 展有 限公 司 领取 中标 通知 书。 联系 人: 何女 士 联系 电话 :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2 |
16 | 供 应 商 询问 | 根 据 委 托 代 理 协 议 约 定 , 对 于 磋 商 文 件 技 术 参 数 部 分 的 询 问 由 采购 人负 责答 复, 其他 部分 的询 问由 代理 机构 负责 答复 。 联系 人: 贾静 、易 力 联系 电话 :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3、609 |
17 | 供 应 商 质疑 | 根据 委托 代理 协议 约定 ,对于 磋商 文件 技术 参数 部分 的质 疑由 采购 人负 责答 复(代理 机构 可转 达 ),其他 部分 的质 疑由 代理 机构 负责 答复 。 联系 人: 贾静 、易 力 联系 电话 :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3、609 注:1.根据《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的规 定 ,供应 商质 疑不 得超 出磋 商文 件、 采购 过程 、采 购结 果的 范围 。 2.供应 商在 法定 质疑 期内 一次 性提 出针 对同 一采 购程 序 环节 的质 疑。 3.供应 商质 疑须 符合《政府 采购 质疑 和投 诉办 法 》( 财政 部令 第 94 号) ,并 使用 财政 部下 发的 《质 疑函 》范 本。 |
18 | 供 应 商 投诉 | 投诉 受理 单位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财政 部。 |
19 | 代 理 服 务费 | 以成 交金 额作 为计 算基 数,参照 国家 计委 计价 格 [2002]1980 号 及发 改办 价格 [2003]857 号通 知规 定标 准 ,按以 下折 扣收 取,由 成交 人在 领取 成交 通知 书前 向本 项目 招标 代理 机构 交纳 代理 服 |
务费 。 (1)成 交金 额< 100 万元 的, 按 9 折收 取。 (2)成 交金 额 ≥100 万元 的, 按 85 收取 。 注: 1、按本 表费 率计 算的 收费 为招 标代 理服 务全 过程 的收 费基 准价 格。 2、招 标代 理服 务收 费按 差额 定率 累进 法计 算。 缴费 账户 : 账户 名称 :中 航技 国际 经贸 发展 有限 公司 成都 分公 司 银行 名称 :招 商银 行成 都锦 官城 支行 账号 :128903954510601 |
序 号 | 姓 名 | 专 业 | 职 称 | 证 书 名 称 | 级 别 | 证 书 | 职 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序 号 | 姓 名 | 专 业 | 职 称 | 证 书 名 称 | 级 别 | 证 书 | 职 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建 设 阶 段 | 建 设 阶 段 | 建 设 阶 段 | 审计 事项 | 审计 事项 | 审核 内容 | 审核 要点 | 审核 工作 措施 | 时间 (日历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招标 文件 | 1 、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是 否 合 理 、 合 法 ( 特 别 注 意 :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阶 段 性 结 算审 计的 要求 ); 2 、 审 核 暂 估 价 材 料 、 甲 供 材 料 及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的 金 额是 否正 确合 理; 3、审核 施工 图预 算是 否满 足施 工图 和建 设单 位的 要求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 特 别 注 意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是 否正 确完 整, 措施 项目 清单 是否 考虑 全面 合理 。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工程量的计算 时间同清单编 制时间(从提供 施工图开始计 算); 审核招标清单 (含控制价) 15-20 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2、工程 量清 单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 、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是 否 合 理 、 合 法 ( 特 别 注 意 :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阶 段 性 结 算审 计的 要求 ); 2 、 审 核 暂 估 价 材 料 、 甲 供 材 料 及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的 金 额是 否正 确合 理; 3、审核 施工 图预 算是 否满 足施 工图 和建 设单 位的 要求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 特 别 注 意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是 否正 确完 整, 措施 项目 清单 是否 考虑 全面 合理 。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工程量的计算 时间同清单编 制时间(从提供 施工图开始计 算); 审核招标清单 (含控制价) 15-20 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3、招标 答疑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 、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是 否 合 理 、 合 法 ( 特 别 注 意 :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阶 段 性 结 算审 计的 要求 ); 2 、 审 核 暂 估 价 材 料 、 甲 供 材 料 及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的 金 额是 否正 确合 理; 3、审核 施工 图预 算是 否满 足施 工图 和建 设单 位的 要求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 特 别 注 意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是 否正 确完 整, 措施 项目 清单 是否 考虑 全面 合理 。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工程量的计算 时间同清单编 制时间(从提供 施工图开始计 算); 审核招标清单 (含控制价) 15-20 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4、工程 量计 算书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预算 、招 标 文 件 的 审 核 | 1 、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是 否 合 理 、 合 法 ( 特 别 注 意 :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阶 段 性 结 算审 计的 要求 ); 2 、 审 核 暂 估 价 材 料 、 甲 供 材 料 及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 的 金 额是 否正 确合 理; 3、审核 施工 图预 算是 否满 足施 工图 和建 设单 位的 要求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 特 别 注 意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是 否正 确完 整, 措施 项目 清单 是否 考虑 全面 合理 。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工程量的计算 时间同清单编 制时间(从提供 施工图开始计 算); 审核招标清单 (含控制价) 15-20 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2、清标 报告 的审 核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2、清标 报告 的审 核 | 1、清标 报告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5-7 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2、清标 报告 的审 核 | 2、中标 文件 | 2、清标 报告 的审 核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5-7 天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3、施工 合同 的审 核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3、施工 合同 的审 核 | 1、合 同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8-10 天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3、施工 合同 的审 核 | 2、谈判 纪要 | 3、施工 合同 的审 核 | 一、 施工 招标 及签 订合 同阶 段 | 1、在规 定时 间内 对施 工图 预算 进行 审核 , 并提 交书 面的 审核 报告 ;并在 审核 前独 立 完 成 施 工 图 中 工 程 量 的 计 算 并 提 供 计算 书( 计算 方式 满足 编制 工程 量清 单 要求 ); 2 、 对 工 程 建 设 及 材 料 设 备 采 购 的 发 包 方 式等 ,向甲 方提 出合 理的 有利 于投 资控 制的 建议 ; 3 、 配 合 甲 方 招 标 小 组 的 工 作 ; 协 助 制 订 施工 合同 并参 与合 同谈 判。 建立 设计 、 监 理 及 施 工 方 等 单 位 必 须 配 合 全 过 程 跟踪 审计 的责 任机 制。 | 8-10 天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1、对清 标报 告中 提出 的问 题进 行审 核并 作出 分析 判断 ; 2、针 对投 标报 价中 隐含 的不 利于 甲方 的报 价手 段及 可 能产 生的 风险 因素 作出 书面 报告 ; 3、配 合甲 方相 关人 员就 以上 问题 与中 标单 位进 行商 务 谈判 ; 4、合 同内 容中 是否 有满 足本 工程 质量 、工 期、 投资 控 制的 相应 措施 ,对 工程 变更 、工 程款 (进 度款 )的 支付 、主 要材 料( 设备 )定 价、 反索 赔等 条款 是否 完整 ;合 同所 有条 款是 否符 合民 法典 以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和 规定 。 | ||||||||||||||||||||||||
1、隐蔽 工 程记 录的 审核 | 1、隐蔽 工 程记 录的 审核 | 1、隐蔽 工程 验收 申请 表 | 1、隐蔽 工程 验收 申请 表 | 1、隐蔽 工程 验收 申请 表 | 审核 所有 隐蔽 工程 验收 记录 是否 及时 、真 实,是否 符合 设计 和规 范要 求,施工 方案 是否 经建 设、监理 单位 批准 ;审核 是否 扩大 规模 及 扩大 的原 因。 | 参与 所有 隐蔽 工程 的验 收工 作 ,采用 丈量 、拍照 、取样 、记 录等 手段 。 | 2-3 天 | |||||||||||||||||||||||||
1、隐蔽 工 程记 录的 审核 | 1、隐蔽 工 程记 录的 审核 | 2、隐 蔽工 程验 收记 录 | 2、隐 蔽工 程验 收记 录 | 2、隐 蔽工 程验 收记 录 | 审核 所有 隐蔽 工程 验收 记录 是否 及时 、真 实,是否 符合 设计 和规 范要 求,施工 方案 是否 经建 设、监理 单位 批准 ;审核 是否 扩大 规模 及 扩大 的原 因。 | 参与 所有 隐蔽 工程 的验 收工 作 ,采用 丈量 、拍照 、取样 、记 录等 手段 。 | 2-3 天 |
二、 施工 阶段 | 2、工程 变 更的 审核 | 2、工程 变 更的 审核 | 1、工 程变 更申 请表 | 审核 发生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单 的原 因, 并审 核相 应的 费用 计算 书。 | 审核 发生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单 的原 因, 并审 核相 应的 费用 计算 书。 | 1、 控制 不合 理设 计变 更及 技术 核定 单的 发生 ; 2、 防止 超计 划、 超规 模, 在满 足使 用功 能的 情况 下, 尽量 降低 工程 成本 ; 3、 在施 工中 ,一般 只允 许发 生少 量的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 , 尽量 减少 经济 签证 。 | 3-5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2、工程 变 更的 审核 | 2、工程 变 更的 审核 | 2、工 程变 更审 批表 | 审核 发生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单 的原 因, 并审 核相 应的 费用 计算 书。 | 审核 发生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单 的原 因, 并审 核相 应的 费用 计算 书。 | 1、 控制 不合 理设 计变 更及 技术 核定 单的 发生 ; 2、 防止 超计 划、 超规 模, 在满 足使 用功 能的 情况 下, 尽量 降低 工程 成本 ; 3、 在施 工中 ,一般 只允 许发 生少 量的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 , 尽量 减少 经济 签证 。 | 3-5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2、工程 变 更的 审核 | 2、工程 变 更的 审核 | 3、工 程变 更通 知单 | 审核 发生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单 的原 因, 并审 核相 应的 费用 计算 书。 | 审核 发生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单 的原 因, 并审 核相 应的 费用 计算 书。 | 1、 控制 不合 理设 计变 更及 技术 核定 单的 发生 ; 2、 防止 超计 划、 超规 模, 在满 足使 用功 能的 情况 下, 尽量 降低 工程 成本 ; 3、 在施 工中 ,一般 只允 许发 生少 量的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 , 尽量 减少 经济 签证 。 | 3-5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3、工程 洽 商 、 现 场 经 济 签 证 的审 核 | 3、工程 洽 商 、 现 场 经 济 签 证 的审 核 | 1、经济 签证 报审 核定 表 | 根据 合同 相应 条款 审核 经济 签证 费用 ;5 万元 以内(含 5 万元 )的经 济签 证 、工程 洽商 经审 核(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的过 程审 核小 组完 成)即作 为最 终审 定金 额;5 万元 以上 的经 初审(初审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过程 审核 小组 完成 ) 后,在竣 工结 算或 阶段 性审 计时 需复 核(复核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结算 审 核小 组完 成) ,并 以复 核后 的金 额为 准。 | 根据 合同 相应 条款 审核 经济 签证 费用 ;5 万元 以内(含 5 万元 )的经 济签 证 、工程 洽商 经审 核(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的过 程审 核小 组完 成)即作 为最 终审 定金 额;5 万元 以上 的经 初审(初审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过程 审核 小组 完成 ) 后,在竣 工结 算或 阶段 性审 计时 需复 核(复核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结算 审 核小 组完 成) ,并 以复 核后 的金 额为 准。 | 1、 控制 不合 理设 计变 更及 技术 核定 单的 发生 ; 2、 防止 超计 划、 超规 模, 在满 足使 用功 能的 情况 下, 尽量 降低 工程 成本 ; 3、 在施 工中 ,一般 只允 许发 生少 量的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 , 尽量 减少 经济 签证 。 | 5-7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3、工程 洽 商 、 现 场 经 济 签 证 的审 核 | 3、工程 洽 商 、 现 场 经 济 签 证 的审 核 | 2、工 程洽 商报 审表 | 根据 合同 相应 条款 审核 经济 签证 费用 ;5 万元 以内(含 5 万元 )的经 济签 证 、工程 洽商 经审 核(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的过 程审 核小 组完 成)即作 为最 终审 定金 额;5 万元 以上 的经 初审(初审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过程 审核 小组 完成 ) 后,在竣 工结 算或 阶段 性审 计时 需复 核(复核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结算 审 核小 组完 成) ,并 以复 核后 的金 额为 准。 | 根据 合同 相应 条款 审核 经济 签证 费用 ;5 万元 以内(含 5 万元 )的经 济签 证 、工程 洽商 经审 核(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的过 程审 核小 组完 成)即作 为最 终审 定金 额;5 万元 以上 的经 初审(初审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过程 审核 小组 完成 ) 后,在竣 工结 算或 阶段 性审 计时 需复 核(复核 工作 由全 过程 跟踪 审计 咨询 单位 中的 结算 审 核小 组完 成) ,并 以复 核后 的金 额为 准。 | 1、 控制 不合 理设 计变 更及 技术 核定 单的 发生 ; 2、 防止 超计 划、 超规 模, 在满 足使 用功 能的 情况 下, 尽量 降低 工程 成本 ; 3、 在施 工中 ,一般 只允 许发 生少 量的 设计 变更 及技 术核 定 , 尽量 减少 经济 签证 。 | 5-7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1、市场 材料( 设备 )询 价表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甲 招乙 供材 料应 满足 学校 招标 时对 品牌 质量 的要 求; 2、乙 供材 料应 完全 满足 投标 时的 品牌 质量 承诺 ; 3、对 于需 认质 认价 的乙 供材 料( 招标 确定 为暂 估价 材料 的 材料 ),经建 设、审计 、监理 、施工 单位(可邀 请参 与 )共 同市 场调 查后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若施 工单 位有 异议 可再 次组 织市 场调 查 ,若经 两次 询价 及谈 判后 施工 单位 仍不 认可 甲方 的材 料认 价 ,经甲 方、审计 、监理 协商 一致 后可 直接 对施 工 单位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施工 单位 不得 以未 协商 一致 为由 拒绝 实施 但可 以保 留结 算时 申述 的权 利 。( 注:第 3 条须 在施 工 招标 文件 中明 确) | 主要材 料 5 天, 一般材 料 3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2、甲供 材料( 设备 )一 览表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甲 招乙 供材 料应 满足 学校 招标 时对 品牌 质量 的要 求; 2、乙 供材 料应 完全 满足 投标 时的 品牌 质量 承诺 ; 3、对 于需 认质 认价 的乙 供材 料( 招标 确定 为暂 估价 材料 的 材料 ),经建 设、审计 、监理 、施工 单位(可邀 请参 与 )共 同市 场调 查后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若施 工单 位有 异议 可再 次组 织市 场调 查 ,若经 两次 询价 及谈 判后 施工 单位 仍不 认可 甲方 的材 料认 价 ,经甲 方、审计 、监理 协商 一致 后可 直接 对施 工 单位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施工 单位 不得 以未 协商 一致 为由 拒绝 实施 但可 以保 留结 算时 申述 的权 利 。( 注:第 3 条须 在施 工 招标 文件 中明 确) | 主要材 料 5 天, 一般材 料 3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3、甲招 乙供 材料(设备 ) 价格 选定 表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甲 招乙 供材 料应 满足 学校 招标 时对 品牌 质量 的要 求; 2、乙 供材 料应 完全 满足 投标 时的 品牌 质量 承诺 ; 3、对 于需 认质 认价 的乙 供材 料( 招标 确定 为暂 估价 材料 的 材料 ),经建 设、审计 、监理 、施工 单位(可邀 请参 与 )共 同市 场调 查后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若施 工单 位有 异议 可再 次组 织市 场调 查 ,若经 两次 询价 及谈 判后 施工 单位 仍不 认可 甲方 的材 料认 价 ,经甲 方、审计 、监理 协商 一致 后可 直接 对施 工 单位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施工 单位 不得 以未 协商 一致 为由 拒绝 实施 但可 以保 留结 算时 申述 的权 利 。( 注:第 3 条须 在施 工 招标 文件 中明 确) | 主要材 料 5 天, 一般材 料 3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4、暂估 价 材料 、专 业工 程暂 估价 的审 核 | 4、乙供 材料( 设备 )价 格审 核表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及 学 校 对 材 料 ( 设 备 ) 招 标 约 定 的 方 式 , 配 合 甲 方 确 定 材 料 ( 设 备 ) 选用 的方 式; 2、 审 核 施 工 单 位 材 料 ( 设 备 ) 报 价 单 的 合 理 性, 参加 甲方 组织 的市 场询 价; 3、 配 合 甲 方 完 成 招 标 时 约 定 的 专 业 工 程 暂 估 价的 比选 或招 标等 事宜 ,工作 内容 参照“ 建 设阶 段一 、施 工招 标及 签订 合同 阶段 ” 。 | 1、甲 招乙 供材 料应 满足 学校 招标 时对 品牌 质量 的要 求; 2、乙 供材 料应 完全 满足 投标 时的 品牌 质量 承诺 ; 3、对 于需 认质 认价 的乙 供材 料( 招标 确定 为暂 估价 材料 的 材料 ),经建 设、审计 、监理 、施工 单位(可邀 请参 与 )共 同市 场调 查后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若施 工单 位有 异议 可再 次组 织市 场调 查 ,若经 两次 询价 及谈 判后 施工 单位 仍不 认可 甲方 的材 料认 价 ,经甲 方、审计 、监理 协商 一致 后可 直接 对施 工 单位 下达 材料 认价 单 ,施工 单位 不得 以未 协商 一致 为由 拒绝 实施 但可 以保 留结 算时 申述 的权 利 。( 注:第 3 条须 在施 工 招标 文件 中明 确) | 主要材 料 5 天, 一般材 料 3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5、工程 索 赔的 审核 | 5、工程 索 赔的 审核 | 1、工 程索 赔申 请表 | 审核 发生 索赔 的原 因,按合 同要 求确 定合 理的 索赔 费用 。 | 审核 发生 索赔 的原 因,按合 同要 求确 定合 理的 索赔 费用 。 | 在实 施过 程中 ,对可 能引 起的 索赔 和反 索赔 应密 切关 注 必要 时书 面提 请甲 方注 意 ,尽量 采取 措施 控制 和化 解 ,对实 际发 生的 索赔 事项 要及 时作 出记 录 、调查 ,配合 甲方 及时 处 理。 | 5-10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5、工程 索 赔的 审核 | 5、工程 索 赔的 审核 | 2、工程 索赔 费用 计算 书 | 审核 发生 索赔 的原 因,按合 同要 求确 定合 理的 索赔 费用 。 | 审核 发生 索赔 的原 因,按合 同要 求确 定合 理的 索赔 费用 。 | 在实 施过 程中 ,对可 能引 起的 索赔 和反 索赔 应密 切关 注 必要 时书 面提 请甲 方注 意 ,尽量 采取 措施 控制 和化 解 ,对实 际发 生的 索赔 事项 要及 时作 出记 录 、调查 ,配合 甲方 及时 处 理。 | 5-10 天 | |||||||||
二、 施工 阶段 | 5、工程 索 赔的 审核 | 5、工程 索 赔的 审核 | 3、工程 索赔 费用 审批 表 | 审核 发生 索赔 的原 因,按合 同要 求确 定合 理的 索赔 费用 。 | 审核 发生 索赔 的原 因,按合 同要 求确 定合 理的 索赔 费用 。 | 在实 施过 程中 ,对可 能引 起的 索赔 和反 索赔 应密 切关 注 必要 时书 面提 请甲 方注 意 ,尽量 采取 措施 控制 和化 解 ,对实 际发 生的 索赔 事项 要及 时作 出记 录 、调查 ,配合 甲方 及时 处 理。 | 5-10 天 | |||||||||
6、进 度款 支付 的审 核 | 1、工 程形 象进 度表 | 1、工 程形 象进 度表 | 1、审 核进 度款 支付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已 完工 程形 象进 度是 否与 实际 相符 ,计 量计 价是 否 正确 。 2、审 核完 成后 向甲 方提 出书 面的 进度 款支 付建 议书 ,由 甲方 确认 后支 付。 3、每 月 5 号前 提交 上个 月 “投资 月报 ” ,月 报 内容 应满 足建 设单 位对 投资 控制 的要 求, 提 | 根据 施工 合同 、形象 进度 及相 应政 策 、法 规 、 文 件 等 合 理 确 定 工 程 进 度 款 并 报 甲 方 审 批。 | 5-7 天 | |||||||||||
2、工 程进 度款 申报 表 | 6、进 度款 支付 的审 核 | 2、工 程进 度款 申报 表 | 1、审 核进 度款 支付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已 完工 程形 象进 度是 否与 实际 相符 ,计 量计 价是 否 正确 。 2、审 核完 成后 向甲 方提 出书 面的 进度 款支 付建 议书 ,由 甲方 确认 后支 付。 3、每 月 5 号前 提交 上个 月 “投资 月报 ” ,月 报 内容 应满 足建 设单 位对 投资 控制 的要 求, 提 | 根据 施工 合同 、形象 进度 及相 应政 策 、法 规 、 文 件 等 合 理 确 定 工 程 进 度 款 并 报 甲 方 审 批。 | 5-7 天 | |||||||||||
3、已 完工 程验 工计 价书 | 6、进 度款 支付 的审 核 | 3、已 完工 程验 工计 价书 | 1、审 核进 度款 支付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已 完工 程形 象进 度是 否与 实际 相符 ,计 量计 价是 否 正确 。 2、审 核完 成后 向甲 方提 出书 面的 进度 款支 付建 议书 ,由 甲方 确认 后支 付。 3、每 月 5 号前 提交 上个 月 “投资 月报 ” ,月 报 内容 应满 足建 设单 位对 投资 控制 的要 求, 提 | 根据 施工 合同 、形象 进度 及相 应政 策 、法 规 、 文 件 等 合 理 确 定 工 程 进 度 款 并 报 甲 方 审 批。 | 5-7 天 |
供全 过程 造价 控制 相关 的成 本分 析( 含暂 列 金、 暂估 价工 程) 、造 价指 标分 析、 变更 签 证情 况、 存在 问题 和工 作建 议等 报告 内容 , 具体 格式 由学 校建 设管 理部 门提 供。 | |||||
7、阶 段性 结算 审计 | 1、分 部验 收资 料 | 根据 甲方 要求 的阶 段性 节点(± 0.000 以下 基础 工程 、主体 工程 、甲方 认为 有必 要分 阶段 结 算的 专业 分包 工程 等 )进行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审 减、 审増 额作 为效 益审 计费 的计 算依 据。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完 成后 即作 为最 终的 结算 审计 依据(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结算 审核 小组 完成 )。 | 严格 按照 建设 方制 定的 工程 进度 计划 ,完 成相 应进 度节 点的 阶段 性工 程结 算审 计工 作 , 并承 诺结 算审 计误 差不 超过 5%。甲 方有 权抽 查结 算情 况( 或另 请咨 询单 位复 核,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单 位须 无条 件配 合复 核单 位的 工作 ) , 若 经 抽 查或 复 核 误 差 超过 5 %, 则 按 5 0000.00 元 /次 进 行 处罚 , 若 出 现 二次 以 上 误 差 甲方 保 留 终 止 合同 的 权 利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
7、阶 段性 结算 审计 | 2、分部 工程 结算 送审 承诺 书 | 根据 甲方 要求 的阶 段性 节点(± 0.000 以下 基础 工程 、主体 工程 、甲方 认为 有必 要分 阶段 结 算的 专业 分包 工程 等 )进行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审 减、 审増 额作 为效 益审 计费 的计 算依 据。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完 成后 即作 为最 终的 结算 审计 依据(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结算 审核 小组 完成 )。 | 严格 按照 建设 方制 定的 工程 进度 计划 ,完 成相 应进 度节 点的 阶段 性工 程结 算审 计工 作 , 并承 诺结 算审 计误 差不 超过 5%。甲 方有 权抽 查结 算情 况( 或另 请咨 询单 位复 核,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单 位须 无条 件配 合复 核单 位的 工作 ) , 若 经 抽 查或 复 核 误 差 超过 5 %, 则 按 5 0000.00 元 /次 进 行 处罚 , 若 出 现 二次 以 上 误 差 甲方 保 留 终 止 合同 的 权 利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
7、阶 段性 结算 审计 | 3、分 部工 程结 算书 | 根据 甲方 要求 的阶 段性 节点(± 0.000 以下 基础 工程 、主体 工程 、甲方 认为 有必 要分 阶段 结 算的 专业 分包 工程 等 )进行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审 减、 审増 额作 为效 益审 计费 的计 算依 据。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完 成后 即作 为最 终的 结算 审计 依据(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结算 审核 小组 完成 )。 | 严格 按照 建设 方制 定的 工程 进度 计划 ,完 成相 应进 度节 点的 阶段 性工 程结 算审 计工 作 , 并承 诺结 算审 计误 差不 超过 5%。甲 方有 权抽 查结 算情 况( 或另 请咨 询单 位复 核,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单 位须 无条 件配 合复 核单 位的 工作 ) , 若 经 抽 查或 复 核 误 差 超过 5 %, 则 按 5 0000.00 元 /次 进 行 处罚 , 若 出 现 二次 以 上 误 差 甲方 保 留 终 止 合同 的 权 利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
7、阶 段性 结算 审计 | 4、分 部工 程结 算资 料 | 根据 甲方 要求 的阶 段性 节点(± 0.000 以下 基础 工程 、主体 工程 、甲方 认为 有必 要分 阶段 结 算的 专业 分包 工程 等 )进行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审 减、 审増 额作 为效 益审 计费 的计 算依 据。 阶段 性结 算审 计完 成后 即作 为最 终的 结算 审计 依据(此部 分工 作由 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咨 询单 位中 结算 审核 小组 完成 )。 | 严格 按照 建设 方制 定的 工程 进度 计划 ,完 成相 应进 度节 点的 阶段 性工 程结 算审 计工 作 , 并承 诺结 算审 计误 差不 超过 5%。甲 方有 权抽 查结 算情 况( 或另 请咨 询单 位复 核,全过 程跟 踪审 计单 位须 无条 件配 合复 核单 位的 工作 ) , 若 经 抽 查或 复 核 误 差 超过 5 %, 则 按 5 0000.00 元 /次 进 行 处罚 , 若 出 现 二次 以 上 误 差 甲方 保 留 终 止 合同 的 权 利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
三、竣 工结 算阶 段 | 1 、 工 程 结 算 资 料 的 审核 2、工 程结 算书 的审 核 | 1、结 算书 | 审核 竣工 结算 资料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送审 资料 是否 完整 ;工 程结 算书 的计 价、 计量 、 计费 等是 否正 确。 | 1、严 格执 行财 建( 2004) 369 号文 件《 建设 工程 价款 结算 暂行 办法 》、《 西南 交大 基建 建 设工 程审 计实 施办 法》 西交 校审 计〔 2021〕 3 号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文件 的规 定, 以事 实为 依 据, 以法 律为 准绳 ,做 到公 正、 公平 、公 开 ; 3、审 核竣 工结 算的 业务 关键 点及 相应 的控 制 措施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三、竣 工结 算阶 段 | 1 、 工 程 结 算 资 料 的 审核 2、工 程结 算书 的审 核 | 2、 施工 合同 | 审核 竣工 结算 资料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送审 资料 是否 完整 ;工 程结 算书 的计 价、 计量 、 计费 等是 否正 确。 | 1、严 格执 行财 建( 2004) 369 号文 件《 建设 工程 价款 结算 暂行 办法 》、《 西南 交大 基建 建 设工 程审 计实 施办 法》 西交 校审 计〔 2021〕 3 号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文件 的规 定, 以事 实为 依 据, 以法 律为 准绳 ,做 到公 正、 公平 、公 开 ; 3、审 核竣 工结 算的 业务 关键 点及 相应 的控 制 措施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三、竣 工结 算阶 段 | 1 、 工 程 结 算 资 料 的 审核 2、工 程结 算书 的审 核 | 3、 竣工 图 | 审核 竣工 结算 资料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送审 资料 是否 完整 ;工 程结 算书 的计 价、 计量 、 计费 等是 否正 确。 | 1、严 格执 行财 建( 2004) 369 号文 件《 建设 工程 价款 结算 暂行 办法 》、《 西南 交大 基建 建 设工 程审 计实 施办 法》 西交 校审 计〔 2021〕 3 号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文件 的规 定, 以事 实为 依 据, 以法 律为 准绳 ,做 到公 正、 公平 、公 开 ; 3、审 核竣 工结 算的 业务 关键 点及 相应 的控 制 措施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三、竣 工结 算阶 段 | 1 、 工 程 结 算 资 料 的 审核 2、工 程结 算书 的审 核 | 4、 竣 工 资 料 ( 含 图 纸 会 审 纪 录 、 设 计 变 更 、 技 术 核 定 单 、 现 场 签 证 、 工 程 洽 商 记 录 等 所 有 与 工 程 造 价 有 关 的资 料) | 审核 竣工 结算 资料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送审 资料 是否 完整 ;工 程结 算书 的计 价、 计量 、 计费 等是 否正 确。 | 1、严 格执 行财 建( 2004) 369 号文 件《 建设 工程 价款 结算 暂行 办法 》、《 西南 交大 基建 建 设工 程审 计实 施办 法》 西交 校审 计〔 2021〕 3 号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文件 的规 定, 以事 实为 依 据, 以法 律为 准绳 ,做 到公 正、 公平 、公 开 ; 3、审 核竣 工结 算的 业务 关键 点及 相应 的控 制 措施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三、竣 工结 算阶 段 | 1 、 工 程 结 算 资 料 的 审核 2、工 程结 算书 的审 核 | 5、 中 标 人 需 要 的 其 他 结 算资 料 | 审核 竣工 结算 资料 是否 符合 合同 要求 ,送审 资料 是否 完整 ;工 程结 算书 的计 价、 计量 、 计费 等是 否正 确。 | 1、严 格执 行财 建( 2004) 369 号文 件《 建设 工程 价款 结算 暂行 办法 》、《 西南 交大 基建 建 设工 程审 计实 施办 法》 西交 校审 计〔 2021〕 3 号及 相关 法律 法规 文件 的规 定, 以事 实为 依 据, 以法 律为 准绳 ,做 到公 正、 公平 、公 开 ; 3、审 核竣 工结 算的 业务 关键 点及 相应 的控 制 措施 。 | 按 《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 执 行 |
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注: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3、保修期责任: | 3、保修期责任: |
4、其他具体事项: | 4、其他具体事项: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关于 印发 中小 企业 划型 标准 规定 的通 知 |
工信 部联 企业 〔 2011〕300 号 |
各省 、自 治区 、直 辖市 人民 政府 ,国 务院 各部 委、 各直 属机 构及 有关 单位 : |
为贯 彻落 实《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中 小企 业促 进法 》和 《国 务院 关于 进一 步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若干 意见 》 |
(国 发〔2009〕36 号),工业 和信 息化 部 、国家 统计 局 、发展 改革 委 、财政 部研 究制 定了《中小 企业 划型 标 |
准规 定》 。经 国务 院同 意, 现印 发给 你们 ,请 遵照 执行 。 |
工业 和信 息化 部 |
国家 统计 局 |
国家 发展 和改 革委 员会 |
财政 部 |
二○ 一一 年六 月十 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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