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就 粤海校区北区校园环校路灯灯头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UCG20230548GC
二、项目名称:粤海校区北区校园环校路灯灯头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预算:
合计:625,417.00元(人民币)。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2023年05月26日起至2023年06月07日 09时00分期间,登录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bidding.szu.edu.cn)或深圳大学采购网站(bid.szu.edu.cn)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关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纸质质疑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到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电子质疑函须为pdf格式文件,文件中应包含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并用投标人机构CA数字证书签名后发送到zhaobiao@szu.edu.cn邮箱。答疑结果将在网站http://bidding.szu.edu.cn “招标公告”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09时00分
地点: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重要提示: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和开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相关规定。
2.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的风险。
3.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bidding.szu.edu.cn),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组织
单位名称: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元楼240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26531195
2. 采购负责人
单位名称:深圳大学后勤保障部能源与修缮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755)26530836
十、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