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书
【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项目
第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
(合同编号:SZCJ2020-Y-C-008号)
甲方(建设方):苏州工业园区培训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全 联系方式:0512-62532338
乙方(承建方):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工程师技师协会
联系人:张慧 联系方式:15106211284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采购编号【SZCJ2020-Y-C-008】号的政府采购磋商采购文件(下称政府采购磋商采购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各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标段: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一、项目内容:
1.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按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求构建园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管理工作体系,负责园区职业技能鉴定系统数据管理工作;
2.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推进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根据省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改革实际,负责省、市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推广和实施工作,推动实现新增企业内评试点单位或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不少于40家,企业内评鉴定和技能等级认证不少于6000人次(或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不少于5000人次);
3.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完成区内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考业务指导监督(指导服务不少于50次)、企业内考评员队伍建设(建成不少于40人的企业考评员专家库)、推进协调行业鉴定资源引入并促进园区高技能人才考评,推动行业工种考评和社会化考工不少于2000人(或高级工及以上等级不少于1000人次);
4.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企业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少于20次),按月为单位向培训管理中心报告工作进展并提交月度报表;
5.在培训管理中心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园区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过程记录、材料存档、数据管理等服务。
二、实施进度与时间要求:
1.服务时间:2020年12月5日前全部结束。
2.服务对象:苏州工业园区各功能区、部门、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及其高技能人才。
3.服务方式:乙方形成不少于3人的工作组定向服务本项目,有效推进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和江苏省企业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认证试点工作,在培训管理中心组建的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宣传推广、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专家督导和系统数据管理等工作,协调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及公共实训基地(含院校)资源做好实施服务保障工作。
4. 根据项目任务需要,甲方可免费提供办公及培训场地支持。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元整(¥448000.00)。
2、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50%款项,项目中期评价后再支付40%,项目验收提交审计报告后支付剩余10%。
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以下材料:
A、合格的发票。
B、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服务承诺:
1.项目组负责人熟悉国家和省市区高技能人才政策,具有丰富的企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推广、企业内评组织指导和行业鉴定资源引入推广的经验,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经验;
2.项目组工作人员具有企业服务、政策宣传、鉴定管理、项目推广、专家督导、企业主体高技能人才培育服务指导等经验;
3.项目组工作人员固定,具有强有力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任务执行力。
(四)甲方按项目任务需要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及培训场地支持。
(五)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