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审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3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4-246-fw
预算金额7.38万元
招标公司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35653370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5886920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审计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CSFLZB-2024-246-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审计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38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调整为目的进行该公司资产审计,并按要求 出具审计报告及审计业务管理建议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审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审计工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 责人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即具有完成本项目采购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6、其他说明: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 申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方式:潜在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
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4 楼 1419)领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费 100 元/份,售后 不退。招标文件费可现金缴纳或汇至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开户行及 账号: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 806010012010110433857;3、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5:30(北京时间),地 点为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审计工作,招标人为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依据清晰。审计成果资料,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3、服务期限:2024 年 12 月 1 日前完成约定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计业务 管理建议书。(成交通知书签发后,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约定书)。
三、投标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1400.00 元)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 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 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 2803 8013 0001 34671、开户行行号:3018 8500 003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 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 名称(可简写),以便查对核实。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65337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联 系 人: 胡女士、刘女士
电 话: 15886920053
电子邮件: 14303659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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