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陵县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金额
77.82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30fj24ep3203
预算金额79.79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金锁17305698437
中标联系人单军
公告正文
投标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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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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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22 15:53:43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

  • 招标人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1-22 15:55:3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1-22 16:29:5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5分

项目名称

南陵县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项目编号

WH230FJ24EP3203

标段名称

南陵县科技创新产业配套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标段编号

WH230FJ24EP3203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创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陵县籍山镇市民服务中心3059室

联系人及电话

吴芹芹0553-68205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11楼

联系人及电话

方金锁1730569843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21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知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79.79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项目负责人:严永青

施工负责人:李恩平

设计负责人王向伟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1342023202403412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

1372007200701576;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20001101792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及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65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5年(不含建设期)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采购: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施工: 达到优良标准(获得“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

1、青岛国际院士港二期项目二标段

2、当涂县图书馆2022-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加分业绩:

1、青岛国际院士港二期项目二标段;

2、智慧新城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安徽省科技馆展教运营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第3包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1、绍兴市镜湖科技城(一期)项目-科创大厦A、B项目EPC总承包;

2、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3、阜南县农林科技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

规定公示的奖项

投标人奖项:

1、青岛科技大学人才公寓项目1#楼工程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2、青岛新机场东航山东分公司基地(一期)货运区工程1#航空货运站荣获2020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第一批);

3、卫星总装测试实验楼项目荣获优秀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负责人奖项:

1、青岛科技大学人才公寓项目1#楼工程荣获2019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泰业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大鱼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78.7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项目负责人:单军

施工负责人:李江寒

设计负责人:徐健生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1412019202006425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

1412023202401788;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20196101087

证书名称:

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

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65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5年(不含建设期)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采购: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施工: 达到优良标准(获得“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

1、湖州南浔城市功能提升工程总承包项目;

2、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运营

加分业绩:

1、海西金谷广场

2、渭南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运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1、富阎第一小学及富阎第一初级中学项目设计服务

2、西安市宏景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神木市大柳塔第三中学设计

规定公示的奖项

投标人奖项:

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综合病房楼(含儿科)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施工负责人奖项:

1、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楼(市民广场)工程荣获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省优质工程)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费率(%)

77.82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项目负责人:刘磊

施工负责人:万四满

设计负责人:孙世胜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1342023202402367

施工负责人证书编号:

1342016201619216;

设计负责人证书编号:

20063400344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650 日历天,运营服务期5年(不含建设期)

质量承诺

设计: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采购: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施工: 达到优良标准(获得“黄山杯”)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

1、钜星汇商业广场;

2、德化县霞田文体园运营管理采购项目

加分业绩:

1、钜星汇商业广场

2、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东侧新增用地一期门诊及医技综合楼图纸设计

3、德化县霞田文体园运营管理采购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1、安徽师范大学长江流域生态研究院暨生命科学与环境研究中心勘察设计

2、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项目

3、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规划设计项目

规定公示的奖项

投标人奖项

1、中建四局商业办公楼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商业、办公楼(自编1栋和2栋)荣获2022-2023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施工负责人奖项:恒大名都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标段二)恒大中心商业综合体荣获2021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M值=16%;

2基准价:77.82%

3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甘建投华东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4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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