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城投集团所属山河佳苑部分门市房招租公告(二次)
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泗洪城投集团部分门市房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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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SiHong20228253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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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 月30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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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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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758483384K 所在地:泗洪县淮河东路18号教育广场1号楼(801室)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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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泗洪县山河佳苑部分门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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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面积 |
86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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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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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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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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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评估情况 |
租金评估价 |
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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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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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博文房预估字(2022)第049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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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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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挂牌底价 |
见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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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 2.如原承租人成功竞租,本次承租期满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资产等属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3.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首期租金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后每期租金需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截止日前付清。 4.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具体支付细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事项说明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张福东,13485085828。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租评估价、出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出租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承租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将经营业务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 6.承租方要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出租方应当承担对出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除该房屋内外已有的设施外,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提供装修施工图纸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9.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租费(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的,另行按照规定执行); 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资产的安全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得索取赔偿或补偿。 10.承租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12.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其他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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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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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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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博文房预估字(2022)第04973号 2.其他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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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意向承租人如报名多个标的,则按标的名称分别报名。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 (4)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4. 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17:00 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意: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买人提前办理 4.2竞买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17:00。 4.处置方式: 4.1所有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交纳租赁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出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出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2月9日上午10: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年 增价幅度:2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6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3.首年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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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郭先生 ; 出租方: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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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27-89889050 ; 13485085828 |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标的 |
标的位置 |
参考面积约(㎡) |
起拍价(元/年)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租 期(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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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 (元/年) |
装修补偿款(元) |
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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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河佳苑6#6-201室 |
868.23 |
67500 |
/ |
/ |
200或其倍数 |
2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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