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静宁县经营管理站拟对静宁县土地确权牵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自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拟由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金额:74.2万元
二、采购内容: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牵头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设计、各技术作业单位正射影像图接边及规范处理、矢量图接边、数据及图形质量检测、确权数据合库、数据库质检、数据库汇交等。
三、实施自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简单理由
静宁县土地确权牵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从现有技术作业单位中产生,而现有技术作业单位仅为两家,因此该项目采购不满足招标等采购方式条件;该项目预算资金为74.2万元,占静宁县农村土地承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中标总金额的4%,未超过10%,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自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设施设备齐全,在试点和推进工作中,均表现出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并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方面表现都优于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因此,该项目必须采取自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牵头技术服务。
四、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史文治职称:测绘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甘肃煤田地质局综合普查队
静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中标技术作业单位有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而技术牵头单位只能从现有技术作业单位中确定,因而,静宁县土地确权牵头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不符合招标采购方式条件,只能采用自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经过对两家中标作业单位实际工作成果,尤其是对技术成果的比对,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明显优于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加之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是有29年测绘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该公司自试点起就介入确权工作,掌握的基础和技术资料丰富。因此,该项目应由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牵头技术服务供应商,提供牵头技术服务。
专家二:
姓名:韩荃职称:测绘工程师工作单位:平凉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经查看技术成果资料并质询,该项目采购应采用自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牵头技术服务。
一是该单位具有在静宁县开展试点工作的经历。该公司曾于2013-2014年在静宁县司桥乡作为技术作业单位开展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并出色完成了任务,通过试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较另一技术单位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更熟悉静宁县工作实际,能够提供更好的牵头技术服务。
二是该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在静宁县土地确权工作中,该公司委任的技术负责人为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有29年的专业工作经验,曾10余次担任大型测绘相关项目技术负责。而另一技术作业单位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委任的技术负责人为测绘专业工程师,专业工作年限只有几年,且担任测绘相关项目技术负责人仅有4次。
专家三
姓名:周兆锋职称:测绘工程师工作单位: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静宁县土地确权牵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现有技术作业单位,而在该县开展技术服务的技术作业单位有两家,不符合招标等其它采购方式条件,适合采用自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对两个技术作业单位工作现场查看、工作成果资料和技术成果资料查看、质疑答辩,我认为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无论在设施设备、测绘仪器、技术力量、工作作风、工作成果尤其技术成果精度等方面都优于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并且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是有29年测绘专业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也是甘肃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专家(有聘书),该单位也是静宁县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单位,对静宁县的土地确权工作比较熟悉了解,能更好地开展本采购项目拟定的各项技术服务。因此,该项目必须将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确立为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平凉衡正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三庄坑甘沟路西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县经营管理站
地址:静宁县阿阳路98号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13629338789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此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甘肃省静宁县经营管理站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