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第三幼儿园2024年幼儿视力筛查项目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说明
(一)遴选依据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锦江区教育局制定的《锦江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视力筛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及《成都市第三幼儿园2024年幼儿视力筛查项目服务机构采购方案》,幼儿园将组织全体幼儿开展视力筛查工作。
(二)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
(三)筛查项目
此次视力筛查内容主要包括: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检查、屈光介质参数检查等。
(四)筛查次数及方式
视力筛查每生每年进行2次,每学期各筛查1次。原则上春季学期6月20日前完成,秋季学期11月20日前完成,具体筛查时间以幼儿园指定为准。
(五)筛查经费
不超过25元/人/次,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根据实际参与筛查的人数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机构应具备视力筛查相关资质和有效的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许可证》,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筛查人员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的业务培训。
(五)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通用标准对数视力表(5M)、电脑验光仪、生物测量仪、裂隙灯)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将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检验报告交幼儿园留存(审原件,交盖鲜章复印件)。
(六)筛查机构针对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用眼习惯调查问卷并统计分析,形成视力状况分析报告和干预方案等,后期将学生档案、检查数据和诊断意见批量上传至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幼儿档案一人一档,并完成对学校分析报告的撰写。
(七)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的通知》执行。
(八)保证幼儿个人信息和筛查结果的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相关数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遴选文件的获取
遴选文件自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通过15853584@qq.com邮箱获取。
获取遴选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公司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交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后,经审核无误,采购人发回遴选文件,视为报名成功;遴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第三幼儿园528园区(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12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4月1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129号(成都市第三幼儿园528园区3楼会议室)。
六、遴选信息发布
遴选公告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七、遴选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市第三幼儿园(528园区)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栀子街129号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16855
成都市第三幼儿园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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