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2cg2023fw0914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公司湾沚区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胡继荣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湾沚区总医院医疗织物租赁式洗涤外包服务(三次)
项目编号
WH12CG2023FW0914
标段名称
湾沚区总医院医疗织物租赁式洗涤外包服务(三次)
标段编号
WH12CG2023FW091401
招标人
名称
湾沚区总医院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芜屯南路9号
联系人及电话
胡继荣 0553-25993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及电话
王康、王瑶
18949500506、1865530847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海华之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二路16号厂房
投标报价
660000.00元/年
供货期
三年(1+1+1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湾沚区总医院医疗织物租赁式洗涤外包服务(三次)
服务范围:医院范围内所有布类物品的洗涤、租赁 (盖被、垫被、枕芯、工作服、值班床三件套除外),包括上收,下送、缝补、折叠、补扣子和熨烫等。1、清洗范围包括所有员工工作服,病床及值班床上三件套、盖被、垫被、枕芯,婴儿夹衣、病员衣、病员裤(裤腰带完整)、洗手衣、洗手裤、手术衣、夹单(大孔单)、截石位单、擦手巾、棉腿套(产妇、手术病人)、剖腹单(大洞巾)、小洞巾、
眼科洞巾、治疗巾、方布巾、隔离衣、胸/腹带、小包布、中包布、大包布、内包布 (器械)、检查床中单、手术室中单、约束带、婴儿被套、手术被套、床套、血透中心临床布类用品等所有布类物品,以及招标方合同期内增加的各类布类物品。2、租赁范围包括病床三件套、婴儿夹衣、病员衣、病员裤(裤腰带完整)、洗手衣、洗手裤、手术衣、夹单 (大孔单)、截石位单、擦
手巾、棉腿套(产妇、手术病 人)、剖腹单(大洞巾)、小洞巾、眼科洞巾、治疗巾、方布巾、隔离衣、胸/腹带、小包布、中包布、大包布、内包布 (器械)、检查床中单、手术室中单、约束带、婴儿被套、手术被套、床套、血透中心临床布类用品等所有布类物品,以及招标方合同期内增加的各类布类物品。
服务要求: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按时将待洗物品从各病区、部门收取,并将洗净物品送回至各病区、部门。
服务时间:三年(1+1+1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现有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布类用品洗涤服务合同;
2、芜湖市中医医院洗涤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老肯洗涤消毒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清泉路与四顶山路交口北
投标报价
586000.00元/年
供货期
三年(1+1+1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湾沚区总医院医疗织物租赁式洗涤外包服务(三次)
服务范围:医院范围内所有布类物品的洗涤、租赁(盖被、垫被、枕芯、工作服、值班床三件套除外),包括上收,下送、缝补、折叠、补扣子和熨烫等。
根据医院规定的时间,按时将待洗物品从各病区、部门收取,并将洗净物品送回至各病区、部门。
服务要求:医院全部医用织物的洗涤及除盖被、垫被、枕芯、工作服、值班床三件套外其他医用织物的租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床位用品、手术室洗涤用品、供应室的洗涤用品等医院内所有布类物品的洗涤、租赁(盖被、垫被、枕芯、工作服、值班床三件套除外),上收、下送、缝补、折叠和熨烫等。原则上采用医疗织物租赁式洗涤外包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1+1+1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现有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第九零一医院布类用品洗涤租赁服务保障社会化项目;
2、中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南区布草洗涤。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合肥鲸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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