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55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tzb2022-291
预算金额25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佳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善哲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园区停车场系统,网络系统,园区路灯系统改造,园区巡查系统,园区信息发布系统,长春水文化生态园立体停车楼夜景照明,软件系统开发等。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2550.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9814011001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

总投资(万元):2550.0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园区停车场系统,网络系统,园区路灯系统改造,园区巡查系统,园区信息发布系统,长春水文化生态园立体停车楼夜景照明,软件系统开发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6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6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TZB2022-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6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TZB2022-29;

2.2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提升完善工程之智慧园区建设工程,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园区停车场系统,网络系统,园区路灯系统改造,园区巡查系统,园区信息发布系统,长春水文化生态园立体停车楼夜景照明,软件系统开发等。以上工程量以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内容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园区停车场系统,网络系统,园区路灯系统改造,园区巡查系统,园区信息发布系统,长春水文化生态园立体停车楼夜景照明,软件系统开发等。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2549.8908万元(暂列金103万);

2.8建设地点:长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或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应要求为提供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2、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质量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应要求为提供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2、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相关业绩。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20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2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评标办法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0431-860009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092号中海凯旋门A5栋三单元10层

联系人:吕善哲、李梦楠、梁鸿羽

电话:0431-820406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46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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