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景观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核【20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前街南侧、东苑路西侧
规模:景观绿化工程估算2500万元,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78万元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3月15日9:00至2022年03月2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9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企业在职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四、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方案及后续服务。设计范围:室外地面、屋顶花园、退台花园、下沉空间、东侧立体市民风雨走廊等景观、绿化、雕塑(根据效果确定)、道路、雨污水,地面、屋面设备间、建筑及构筑物的景观处理等所有内容。五、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委推荐不排序的3家定标候选单位,最终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前三名中未中标的第二名补偿1万元,未中标的第三名补偿1万元(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六、备注:1、本项目设计周期:45日历天。2、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3、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5、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