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24-11-25 17:30:33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4-11-25 17:32:28 至 2024-12-03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文件售价(元) | 0.0 |
开标时间 | 2024-12-12 14:15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12 14:15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前期设计咨询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项目概况: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起于徐圩新区228国道与徐新路交叉口,沿线利用徐新路、西安路线位,于石化基地南侧接入既有228国道,路线全长约21.8km。 总投资约12.3亿元。
2.3采购范围:开展228国道连云南段建设工程范围内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任务书》;
2.3 工期要求:
(1)第一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为止。
(2)第二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在收到发包人开展初步设计咨询工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
2.4 磋商控制价:45万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费磋商控制价为5万元;初步设计咨询费磋商控制价为40万元;】,磋商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确保本项目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项目咨询”);
(3)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2)各分项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分项负责人至少应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其中,桥涵分项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三个月(指2024年8月~2024年10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为15km及以上)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3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4:15;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0.5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建设局 | 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 |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
联 系 人: 王必涛 | 联 系 人: 孙文工 |
电 话: 0518-82256097 | 电 话: 0518-85515121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121977321@qq.com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朱乐 | 18888133982 |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