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
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HSY-ZC001(2024)
采购人: 广西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询价采购项目,通过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jc.gxjttz.com)实行在线电子询价、报价,报价人可登录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和集中采购管理平台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集中采购管理平台。
2、如无特殊说明,采购人的澄清、更改、答复等均在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发布,澄清、更改、答复一经发出均视为报价人已收到相关通知,报价人未及时查阅或领取的责任和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3、报价人提供的扫描件应为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辨,模糊无法辨识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4、参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书面形式”不仅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传统形式,也包括以集中采购管理平台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形式。
5、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采购人联系人。
目 录
一、询价公告
二、采购需求
三、报价人需知
四、评审办法
五、报价文件格式
六、合同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广西元嘉投资有限公司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SY-ZC001(2024)
因采购人业务需要,现就广西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进行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询价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
1.2采购内容: 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
1.3项目地点:交投·桂中和顺园 。
1.4 工期: 12个月 。
1.5本次采购标段划分: / 个标段。
1.6服务成果要求: 按甲方要求提提供设计服务,每月进行服务成果验收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负责人应主持过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2.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整合推广设计服务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4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信用情况,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7 日18:00止 (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sp.jc.gxjttz.com/)(首次登录需注册,注册时需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将在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确认,确认后,供应商到同一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联系人:****,电话:*****)。
4.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已报名的供应商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7 日上午09时00分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平台(http://sp.jc.gxjt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经盖章的扫描件,pdf格式)。逾期未完成递交,采购人将拒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本询价项目报价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线上开启。
4.4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存档,响应文件接收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交投·桂中和顺园营销中心,接收人:韦巧云 ,电话:18607722848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sp.jc.gxjttz.com/)以及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6、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 最低价法: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成交。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货物质量或服务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承诺的,或不履行双方签订合同事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本次采购项目参与资格及以后采购报价资格。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交投·桂中和顺园售楼部
联系人:韦巧云
联系电话:18607722848
采购人:广西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总述
交投·桂中和顺园项目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
交投·桂中和顺园项目位于来宾市规划纵一路与江滨路交叉口东南角,该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约48909.35㎡;总户数103户;总建筑面积69743.8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1793.20㎡(高层住宅面积34338.12㎡,多层住宅25390.78㎡,商业1016.55㎡,配套用房1047.75㎡);不计容面积7950.63㎡,其中架空层467.74㎡,楼电梯出屋面积160.80㎡,地下面积7322.09㎡
该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综合容积率0.7,绿地率35.01%,该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3个,住宅车位配比 1 :1。
二、服务要求
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宣传推广,广告策划、创意、设计、视频、参与制作、市场调研、策划活动方案、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等事项(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因市场价格因素等情况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
四、工期要求:12个月
第三章 报价人须知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详细内容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 广西元嘉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来宾市兴宾区交投·桂中和顺园售楼部 联系人及电话:韦巧云18607722848 |
1.2 |
代理机构 |
无 |
1.3 |
项目名称 |
交投·桂中和顺园2024年整合推广及广告设计服务 |
1.4 |
项目编号 |
|
1.5 |
控制价 |
大写: 叁拾万 元整(小写: 300000 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
1.7 |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详见询价公告 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方式:详见询价公告 |
3.1 |
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与采购公告设定条件一致 |
3.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 |
4.2 |
质疑受理 |
详见报价人须知条款。 |
8.8 |
报价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1份。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与线上投标一致的完整纸质版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存档。 |
1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 |
12.1 |
报价有效期 |
□ 45天 ? 60天 □ 90天 |
13.1 |
报价保证金金额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 报价保证金(人民币):¥ 。 报价保证金的形式: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从报价人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内容统一: 保证金。 递交报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报价保证金应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
13.5 |
报价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
详见报价人须知条款。 |
15.1 |
报价截止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15.2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15.3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询价公告 |
15.4 |
递交报价样品地点 |
/ |
25.1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25.2 |
质量保证金 |
?无 □详见合同约定 |
27.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本次招标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含税价,报价人对本项目的报价应为含税价。 (二) 承包人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采购人(项目法人)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应合法有效,不得虚开、代开,承包人应对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5 控制价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广西交投经营性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sp.jc.gxjttz.com/)以及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报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疑问和质疑
4.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提出询问;
4.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4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质疑处理;
(6)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 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询价采购文件
6. 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本询价采购文件包括五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报价人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7.1项的规定对询价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价采购文件与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如无特殊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的澄清、更改、答复等均在交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发布,澄清、更改、答复一经发出均视为报价人已收到相关通知,报价人未及时查阅或领取的责任和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7.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但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交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发布。
三 报价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编制
8.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后,编写报价文件。
8.2 报价文件应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报价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报价无效。
8.3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报价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4 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5 报价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9. 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报价人随报价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报价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报价文件的组成
10.1 报价文件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封面;
(2)报价函;
(3)报价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
(5)其他审查文件;
(6)技术标文件(如有)
10.2 报价人应按上述顺序将上述资料合并编制。
11. 报价方式及报价组成
11.1 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报价人对采购人采购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总和(含税),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2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只能进行唯一完整的报价,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3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4 不论询价采购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报价有效期
12.1 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人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则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
13. 报价保证金
13.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报价的,其报价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3.4.3对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对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未缴纳代理服务费;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报价人发生违法串通报价导致询价无效或者失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5)报价人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6)报价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7)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其他严重扰乱询价报价程序的。
四 报价
14. 报价文件的递交
14.1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五 评审
15. 评审
15.1 成立评审小组:评审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15.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5.3 评审方法:评审小组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四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5.4 评审程序:
15.4.1 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5.4.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5.4.3 低于成本报价。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报价无效。
15.4.4 比较与评价。按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报价比较与排序。
15.4.5 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
15.4.6 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过程和评分、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
15.5 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评审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6. 报价文件的修正
16.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报价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2 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报价人不接受修正的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17. 拒绝接收
17.1 报价人未在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本章第14.2项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该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18. 无效报价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的报价无效:
(1)报价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的;
(2)报价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
(3)报价文件不符合本章第10.2项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评审小组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
(5)报价人出现本章第16.2项所述情形的;
(6)报价文件未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7)评审小组认为报价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的;
(8)报价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审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
(9)报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9. 流标
19.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流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或者对询价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报价人不足三家的,但评审小组认定仍有竞争性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2 流标后,采购人将在交投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告废标理由,不再另行通知。
六 合同授予
20. 成交候选人公示
评审小组按第三章“评审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天。
21. 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的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做出答复。
22.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2.1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出成交公告,将成交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22.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报价文件及报价样品的退回
24.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其未成交原因和退回报价文件。
24. 签订合同
24.1成交报价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
24.2成交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报价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合同。
24.3 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询价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询价采购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4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如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5. 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25.1 成交通知书发出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按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5.2 质量保证金:无或详见合同约定
七 其他事项
26. 解释权
本询价采购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2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