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高压电动机(包-B1-高压防爆电动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10224a/b-2901-1221-b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05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高压电动机(包-B1-高压防爆电动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03: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配套高压电机采购框架协议所需高压电动机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物装部大连有限,大连分部。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224A/B-2901-1221-B1

2.项目内容:巴陵石化己内酰胺搬迁项目配套高压电机采购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高压防爆异步电动机
316.00
包-B1-高压防爆电动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23年12月31日、用户指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证书状态需为有效期内且有年审标识(或年审报告)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5.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6.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防爆电机需执行CNCA-C23-01:2019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需提供3C认证范围参考: (1)280mm<中心高≤500mm或185kW<额定功率≤500kW的各类电动机 (2)中心高>500mm或额定功率>500kW的各类电动机 提供的认证内容需包含该标段开标一览表范围。 8.隔爆型防爆电机需提供此次招标全部系列规格防爆合格证(按机座号提供),需提供至少5个规格的电动机防爆合格证;检测机构为国家防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阳防爆所、天津防爆所、上海煤科院、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等权威机构。 9.高压防爆电机在国内商具有不少于5年的正式商用经验。提供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10.按招标文件附件1模板提报《技术要求响应表》。若有重大偏离若有重大偏离(招标方不能接受或无法接受的偏差条款),需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1.按招标文件附件2模板提报《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有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或修改内容视为完全响应。若有重大偏离(招标方不能接受或无法接受的偏差条款),需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12.制造场所(生产场地)承诺说明:投标产品需为投标人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区域生产的产品;进口品牌需有制造场所(生产场地)说明;不统一格式,自行编写。 13.按招标文件附件3模板,提供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函》。 14.按招标文件附件4模板,提供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最高限价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2月3日16:00时至2021年2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3月05日09:00时前与鲍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汪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关于推动阳光供应链原材料采购:根据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以及关联方招标数据榜情况打分。 2、关于投标保证金支付,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在商务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显示实际支付金额;以投标保函和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0的)。投标人以保函或保单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需在开标前3日与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联系人联系具体递交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鲍玉,办公电话:0411-82560534,邮箱:wzbaoyu@sinopec.com,由于开标不在工位,优先发邮件),否则,由于未按时支付投标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其中,以保函方式支付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中心的招标联系人(不接受邮寄),如未按要求递交保函原件,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关于保函:仅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函。。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以免邮寄时间耽误投标(购买U-KEY、购买标书、标书制作软件操作、模拟解密问题等咨询电话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重要提醒:重新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支付,投标人参加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按照支付流程操作。 2.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汇款时请选择线下汇款(银行网银、柜台付款),投标人通过银行网银、柜台付款向收款账号汇款。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回执可放入技术投标文件中,网上支付的提供付款成功后界面截屏并加盖公司或财务印章即可。 4.标书费发票均为电子发票,发票会在支付后开具,并发到投标报名邮箱,请及时关注邮箱自行下载,系统上下载链接有效期3天。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标书及技术文件。 2.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否决,如放在商务标书中视为无效。 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版本。 4.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5.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1 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投标人须提供EXCEL版报价,投标人以邮件方式于开标前提供,但需要投标人将EXCEL文件加密,并将密码填写在投标文件中(详见附件EXCEL版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6.对于招标文件的疑问,需要澄清的最晚请在开标时间前至少5天提交疑问,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答复。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人员。 7.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标书提交 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2天)上传加密后的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开标当天8:30之后将无法再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网上递交加密电子版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同时确保购买标书时反馈的联系人手机畅通。 3.标书上传后,可自行模拟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自行保存。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可联络系统顾问(400-819-8786)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即与上传的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视为投标失败。 4.开标时要求远程(在自己公司或电脑符合解密条件的地方)解密。无特殊情况解密时间为宣布开标后半小时内(以现场为准)。 5.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实施在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开标,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 6.开评标工作期间,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因此,各投标人要及时关注评标进展,及时答复,超过澄清答疑时间的,将视为同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7.重要的温馨提醒: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并缴纳了标书费,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一定会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提前五天以上发盖章版弃标函至wzbaoyu@sinopec.com邮箱,否则对投标信用会有影响。 注意: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鲍玉
电 话:
0411-82560534
电 子 邮 件:
wzbaoyu@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汪涛
电 话:
0730-8497255
电 子 邮 件:
wangtao.bl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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