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龙岗路小学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铁新区校区)设计招标
【信息时间: 2022-11-18】
龙岗路小学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铁
新区校区)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2〕第245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岗路小学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铁新区校区)设计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龙岗路小学:凤岗片区FG08-40-04地块(赣州经开区龙岗路北侧、鹅壳孜路东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铁新区校区):赣州经开区迎宾大道北侧、复兴大道东侧;
3、项目规模:龙岗路小学:总用地面积27019.3m2,总建筑面积约≤21615m2,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总用地面积92363.1m2,总建筑面积约75440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本项目总投资约48600万元,设计费约为360万元(暂估)。
4、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设计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龙岗路小学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职业技术学院(高铁新区校区)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室外交通设计、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设施设计及各单体建筑且包含装修设计、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系统、智能化、监控系统、暖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含绿色建筑咨询、设计以及土壤氡检测、噪声检测、电磁波检测等相关检测等工作)、亮化设计、基坑支护、人防设计、装配式建筑、抗震支架设计、配套等各专业工程设计。所涉及甲供材设计参数应按发包方要求,细化提供。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设计要符合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并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材料及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设计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月前连续近六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5)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
(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赣州市城乡建设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公布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1)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12月19日上午09:30。
3、开标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5、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
招标单位:赣州恒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培君
联 系 人:袁小燕 联系电话: 0797-83757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联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浩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87073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