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冷水江市沙办桃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25.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冷水江市沙办桃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2024000070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协和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沙办桃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2024000070
3、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崇北社区,改造栋数43栋,改造户数 1980户,改造面积18500㎡。改造内容包括:平屋面防水改造、楼道灯改造、楼梯扶手刷漆、新建楼梯扶手、落水管改造、新增消防器材、新增广告张贴栏、楼梯间改造、楼梯防护窗改造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本项目位于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崇北社区,改造栋数43栋,改造户数1980户,改造面积18500㎡。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改造、楼道灯改造、楼梯扶手刷漆、新建楼梯扶手、落水管改造、新增消防器材、新增广告张贴栏、楼梯间改造、楼梯防护窗改造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段建明
6、联系电话:1387549363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253023.71元。
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叁仟零贰拾叁元柒角壹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可调综合单价合同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
■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为预付款;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经市审计中心审定,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15日内累计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一次性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9月13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10日。总日历天数88天。实际起始日期与前述起始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起始日期计算总日历天数。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状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等一切可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除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延误工期。
2、地点: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崇北社区。
3、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协助,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标准,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资料。项目所有单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正式办理验收前,供应商都要进行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要求;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有最新标准要求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肆份,代理机构壹份,监督单位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