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旗品牌C级车展及小篷车项目招标项目
2024年红旗品牌C级车展及小篷车项目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批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2024年红旗品牌C级车展及小篷车项目
2.2项目概述:本项目涵盖红旗品牌C级车展展具及小篷车展具的运营(需包含展具制作、翻新租赁、维修维护、运输、仓储、现场搭建、展馆费用、运营、阶段汇报等)、展期运营管理(互动策划、演艺编排、展车管理、三方人员管理、演艺的执行、物资管理等)及红旗品牌其他相关的车展、展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区域活动方案、展厅活动方案、上市营销方案、试驾及交车方案、经销商营销指导手册等,KV及延展物料等平面设计,室外或其他红旗活动展台设计;
2.3招标内容:2024年红旗品牌C级车展及小篷车项目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方案并进行方案讲解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资格预审文件解密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申请人资质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1、提交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2020年-2022年三年每年营业额均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一定垫资能力,垫资金额不低于3950万人民币,垫资周期不低于6个月;需提供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
1、2020年至今具有主流豪华乘用车/主流合资乘用车/主流自主乘用车/新势力汽车品牌车展服务经验,提供与品牌方直接签署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2、2020年-2023年签署过车展类单一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不低于2个;需提供含有价格的与品牌方直接签署的服务合同,如合同不包含金额,应额外提供项目立项单或结算验收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能够证明的文件。
注:
1)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红旗、奥迪、宝马、奔驰、雷克萨斯、沃尔沃、凯迪拉克、捷豹、路虎、保时捷等同级别品牌;
2)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大众、别克、本田、丰田、日产、现代等同级别品牌;
3)主流自主乘用车品牌:吉利、长城、哈弗、比亚迪、领克等同级别品牌;
4)造车新势力品牌:蔚来、小鹏、理想、极氪、AITO、领跑、哪吒、高合、小米等同级别品牌;
5)提供与品牌方直接签署的服务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①业绩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②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③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④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⑤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项目立项单或结算验收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能够证明的文件;
⑥如合同复印件体现不出具体要求的内容,需要加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4团队要求:
1、申请人具有各类专业及管理人员≥30人。
证明文件:须提供以上人员2023年7月-2024年3月期间内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总公司投标时提供其分、子公司的人员无效,分、子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的人员无效。
2、按照业务需要,能够配备至少10人专属团队服务本项目,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且具有3年及以上服务奔驰、宝马、奥迪等主流豪华品牌的项目经验,需要专门的策略文案人员,至少1人;需要有车展效果监控专职人员,至少1人,需要在长春委派长期驻场人员,至少1人,需提供驻场人员承诺函;
证明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简历至少包括服务品牌、服务年限、工作内容等方面)及团队人员(至少10人)2023年7月-2024年3月期间内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总公司投标时提供其分、子公司的人员无效,分、子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的人员无效。)。
注:
1)总公司投标时提供其分、子公司的人员无效,分、子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的人员无效
2)人员需为申请人正式员工(允许社保代缴,如员工存在代缴社保情况,需另附①申请人与代缴公司之间的合同复印件②代缴社保人员与申请人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2023年7月-2024年3月期间内连续缴纳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证明(申请人应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录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1)服务团队原则上需与竞标时提案中团队人员一致,如有变动需通过邮件报备招标人同意,并在 5个自然日内将人员补齐;如招标人对团队人员不满意,有权要求更换,并在 5个自然日内补充调整完毕。
(2)如不能按照前述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和维权费用。
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分≥80分合格。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3月18日23:00至2024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5.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08:3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899号
联系人:樊亚楠
电话:17390087736
8.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招标项目负责人:曲倩楠、徐晶
座机:0431-81868635、0431-80531669
手机:13125809377
邮箱:quqiannan@faw.com.cn
8.7 项目投诉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投诉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款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投标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