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洋头坝港下穿游步道提升工程(第二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洋头坝港下穿游步道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内容更改如下:

1)更改前:

招标文件“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中

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按月或形象进度在经过监理和业主审核后的实际完成的计量款的 70%支付进度款(不含新增工程量);

②工程竣(交)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不超过合同价(扣除甩项工程)的 80%(含预付款);

③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8.5%,剩余的 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④工程变更必须按相关文件报批,经批准的工程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增加的工程价款若单笔费用超出 10 万元时,经审核备案后可按期预支付该笔工程变更价款的 50%。

更改后:

招标文件“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中

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结算资料送审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量的85%(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85%)工程结算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60日内无息支付(返还方式按照质量保修书规定);

2)更改前:

招标文件“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中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每月到岗率不足 50%的(即每月不足 4 天),根据每月应到岗 8 天的要求每缺勤一天,处以 3000 元/天·人的违约金;施工员或安全员每月到岗率不足 50%的,根据每月到岗率应达到 80%的要求每缺勤一天,处以 2000 元/天·人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从结算价款中扣除

更改后:

招标文件“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中

4.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每月(30天计)到岗率不得低于80%,每月到岗率不足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2000元/人天(缺勤天数)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可从结算价款中扣除

3)更改前:

招标文件”一、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到岗时 间每周不得少于 2 天,施工员、安全员每月到岗率须达到 80%以上。

更改后:

招标文件”一、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六、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每月(30天计)到岗率不得低于80%



招标代理机构: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1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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