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村镇塘步东村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2422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塘步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联系人陈书记8476921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小姐347622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立项大类 | 租赁发包 | 合同签订方式 | 共签合同 | ||||||||||||||||||||||||||
交易方式 | 电子竞投 | 交易组织方 | 镇交易中心 | 竞得方式 |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 ||||||||||||||||||||||||
经营范围 | 商业 | 资产交付方式 |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 事前审核 | |||||||||||||||||||||||||
竞价资质要求 | |||||||||||||||||||||||||||||
租赁年限(年) | 6.00 | 租赁年限(月) | 0.00 | 保证金 | 200000.00 | ||||||||||||||||||||||||
标的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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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村镇塘步东村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招租公告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J01-N2440113G34085002B-20241010-000001-6
南村镇塘步东村“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42292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塘步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委托,定于2024-10-18日10:00时-10:3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番禺区塘步东村“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招租公告项目组织电子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咨询和报名。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和编号:塘东综合楼”(011378000010-zy0027)。
(二)交易面积:353平方米。
(三)标的物所在地址:南村镇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
(四)租赁年限:6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交易底价:130元/平方米/月(含税)。
(六)递增情况:每二年为一个递增周期,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8%。
(七)产权情况:无 。
(八)交易保证金:¥200000.00元。
(九)合同保证金:200000.00元(竞得人必须先缴纳合同保证金方可无息
退回竞价保证金)。
(十)交易方式:电子竞投;每次报价递增2.00元/平方米/月。
(十一)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二)竞投地点: 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十三)项目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十四)其他说明:
1、水费收费按自来水公司的收费而定,电费收费按供电所的收费而定,水、电费乙方交给甲方,甲方开具《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给乙方;
2、本项目租金含税,开票名称为经营租赁不动产租赁。
3、乙方将该租赁权转让给他人,甲方收取手续费20000元/次。
4、本商铺不准作餐饮、卖二手家私、收废品使用。
5、甲方暂定每月收取乙方生活垃圾处理费1500元整(不含发票)。
6、乙方须在合同签订30天内为厂房购买财产险。保单复印一份给甲方留底,不购买的视为乙方违约处理。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的异常名单。
(三)保证在竞投当日和签合同之时,所有的资质、资格都有效,否则承担被取消其参与竞投资格和竞得资格的责任。
三、出租方不组织安排统一勘察现场,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未现场勘查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
四、报名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后在报名期内到现场审核(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10-10日至2024-10-17,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报名成功后需要到现场确认竞投资格(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及竞投资格确认,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现场确认竞投资格地点: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五楼(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24-10-10日至2024-10-17,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非工作日不接受竞投资格确认,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三)现场确认资格需提交的资料:
1、《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附件1。
2、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3、凡企业法人报名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章);自然人报名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签名)。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备注:镇交易中心不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业务,请自备相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法人或自然人只能对同一交易项目中的同一标的物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2024-10-17日下午16:00前向本交易中心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10-17日下午16: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租赁项目”交易公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2、账 号:076113190000001457859 (电子竞投的每宗交易项目的交易保证金账号均不同)
3、开 户 银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坊分理处
4、摘要:“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租赁项目”竞价保证金(汇款凭证备注栏填写);
5、说明:竞投人以公司名义报名投标的,必须以公司账户存入竞价保证金。
6、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第三方转帐。除项目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单位指定账户,“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竞投人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登云大路19号101、102、103、104综合楼一楼”商铺招租公告项目交易保证金,镇集资竞20242292。
(4)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已签名确认的业务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5)如本项目有多个标的物的同时竞投的,报名参与多个标的竞投者需分开每一笔交易保证金存入,不能汇总一笔存入。
七、电子交易竞投规则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广州市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我街辖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公开竞投,运用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采用网上电子公开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投人。
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投入使用也可最大限度的隔绝竞投人之间在交易报名、现场竞投阶段的直接接触,最大限度的减少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过程中“串标”、“围标”、“买标”等违规行为发生,维护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保障了农村集体和竞投人合法权益。特此制定本规则,共同遵守。
(一)公告发布
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电子交易竞投公告信息统一由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发布。
(二)用户注册
凡参加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电子交易的竞投人,必须通过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电子交易】栏中进行竞投人用户注册。竞投人用户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有效的个人/法人单位/社会团体证件号码和实名制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方可进入网上电子交易竞投各个环节。
(三)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
投标意向人根据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界面→阅览电子竞投公告→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签订竞投承诺书→按规定时限内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只接受网银转账缴纳竞投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柜台转账等方式)将竞投保证金转入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竞投保证金专用账户→上传银行转账原始单据图片或电子银行转账凭证到电子交易系统。
(四)交易方式
竞投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进行;采取网上电子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价规则
1、竞价系统提示竞价环节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交易的竞价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如无报出比交易底价更高的报价,竞价系统则默认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第一次报价(每次报价需竞价人自主在系统点击按钮提交)为交易底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第一次报价也可以直接报出比交易底价更高的报价。
2、无优先承租权竞投人只有“普通出价”一个报价按钮;依约优先承租权人、依法优先承租权人除了“普通出价”报价按钮外还有对应的“使用依约优先承租出价”按钮、“使用依法优先承租权出价”按钮。使用“使用依约优先承租出价”按钮、“使用依法优先承租权出价”按钮时报价应与当前最高价一致。
3、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以此类推。所有竞投人可以多次报价,直至无竞投人再报价。
4、竞价系统提示竞价环节开始后,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竞投人都无报价的,竞价系统则宣布本项目竞价失败。在规定时间最后3分钟内,有竞投人报出有效报价后,竞价时间会自动延长3 分钟,其他竞投人可以继续报价,但必须在 3 分钟倒计时结束前进行报价,一旦有新的有效报价,竞价系统将重新自动进行 3 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至 3 分钟倒计时内无人再出价。
5、竞价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价号,竞价活动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价号参与竞价,竞投人姓名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监督人员公开;竞价活动结束后,竞价系统向所有竞投人和监督人员公开竞投人姓名等信息。
6、竞投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纳交易保证金将按照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六)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1、竞投环节结束后,电子竞价交易结果将在番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网站:http://nclqyj.panyu.gd.cn:8026/)发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时,竞得人还需签订《资产电子竞价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和《资产电子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资产电子竞价公开交易结果情况表》、《资产电子竞价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没收竞投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回,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七)竞投保证金情况
(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向各竞投人代为收取的竞投保证金,待电子竞价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竞投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交纳了竞投保证金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出租方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出租方协商沟通解决。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1.竞投不中标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交易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项目业主方与竞得人协商处置或按相关要求处置。
(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项目业主方与竞得人协商处置或按相关要求处置。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交易保证金转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项目业主方与竞得人协商处置或按相关要求处置。
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竞投规则》第八条“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八)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未能按照已对外公开发布网上电子交易竞价公告要求准时办理网上报到手续或参加竞投。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网上确认成交结果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本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全额不予返还: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竞投活动失败后,项目业主方重新向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竞投。
(九)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因素、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电子公开竞价活动被迫停止的,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应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公开竞价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网上电子交易公开竞价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4、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涉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5、竞投意向人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竞投成功后,竞得人必须按照电子竞价竞投规则和电子公开竞投公告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网上电子交易公开竞投前必须仔细审阅交易的具体情况,调查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交易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自实地查看标的物现状实际情况,从而确定交易标的物。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公告标的物现状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7、竞投意向人所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用户所使用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合法的,竞投意向人对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所上传相关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书记
联系电话:84769219
地址:南村镇登云大路14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址: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34762257
查询网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附件1、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2、电子竞投注册、报名、竞投相关操作指引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状态 | 轮数 | 出价人 | 价格 | 出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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