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基因生物工程(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变价方案
(2021)君破字第005号-34
盘古基因生物工程(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北新区法院”)于2021年7月22日作出(2021)苏0192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盘古基因生物工程(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自接受指定以来,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对盘古公司的财产进行调查、接管。各位债权人也对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方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拟订《财产变价方案》,请各债权人审议表决。
一、变价原则
本次财产变价遵循“公平合法原则、破产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原则、效率与成本相结合原则”,保证债权人权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
二、破产财产变价的范围
1.车辆:车牌号为苏AA37E7别克商务小型汽车一辆。
2.专利权:
序号 |
专利名称/专利号 |
截止日期 |
状态 |
维护费 |
滞纳金 |
申请费 |
代理费 |
合计 |
1 |
一种诱导酿酒酵母高产金属硫蛋白的方法及其应用 |
2021.10.26 |
有效 |
360 |
180 |
/ |
/ |
540 |
2 |
一种人类金属硫蛋白-4融合蛋白表达载体 |
2021.10.12 |
可恢复 |
360 |
300 |
1000 |
500 |
2160 |
3 |
一种人类金属硫蛋白-1融合蛋白表达载体 |
2021.10.12 |
可恢复 |
360 |
300 |
1000 |
500 |
2160 |
4 |
一种人类金属硫蛋白-2a融合蛋白表达载体 |
2021.10.12 |
可恢复 |
360 |
300 |
1000 |
500 |
2160 |
5 |
一种人类金属硫蛋白-3融合蛋白表达载体 |
2021.10.12 |
可恢复 |
360 |
300 |
1000 |
500 |
2160 |
6 |
一种WHV-S蛋白基因及基于该基因的零背景DNA克隆载体的构建方法 |
2021.10.18 |
可恢复 |
600 |
500 |
1000 |
50 |
2150 |
7 |
一种链霉亲和素突变体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0.30 |
可恢复 |
600 |
500 |
1000 |
50 |
2150 |
8 |
一种亲和兼容性链霉亲和素突变体及其制备方法 |
2021.10.30 |
可恢复 |
600 |
500 |
1000 |
50 |
2150 |
3.商标权:盘古公司名下29个商标。
4.长期投资:盘古公司持股的南京盘古基因纳米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南京盘古基因素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8%股权。
三、破产财产价值的确定
1.车辆:由管理人申请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确定财产价值。
2.专利权:因专利权无法通过评估确定价值,故管理人提议1-6号专利因无意向购买人,故以每个1000元作为首次起拍价。7号、8号专利权则以意向购买人的报价确定价值,即7号、8号专利均以27850元为首次起拍价。
3.商标权:由管理人申请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商标权进行评估,若评估机构认为无法评估,则管理人提议每个商标权以1000元为首次起拍价。
4.长期投资: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南京盘古基因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盘古基因素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料,无法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且根据管理人了解,上述两家公司早已经停止经营,并无实际经营地点。故管理人不再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管理人提议股权以100元作为首次起拍价。
四、变价出售方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通过拍卖方式对债务人全部财产进行变价出售。为了节约拍卖成本、保证拍卖的合法与公正性,盘古公司所有资产的变现依托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进行网上拍卖,每次拍卖间隔3天。
五、拍卖方式
1.车辆
管理人以评估价的7折作为首次拍卖的起拍价,若第一次拍卖流拍,第二次拍卖以第一次起拍价的8折起拍,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的,管理人此后将继续按照第二次起拍价的八折拍卖,以此类推,直至拍卖成交为止。
2.专利权
8项专利权分开拍卖。
1-6号专利权以1000元作为首次起拍价,如果流拍的,并且仍可续费的,管理人将进行第二次拍卖,不可续费的,管理人不再进行处置。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前次起拍价的7折即700元,如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的,管理人不再对其进行处置。
7-8号专利权以27850元为首次起拍价,如果流拍的,并且仍可续费的,管理人将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前次起拍价的7折即19495元,如第二次拍卖再次流拍的,管理人不再对其进行处置。
3.商标权
29个商标管理人将分开拍卖,均以1000元为首次起拍价,如果流拍的,管理人将进行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前次起拍价的7折即700元,如第二次流拍的,管理人不再对其进行处置。
4.对外投资
管理人以100元作为第一次起拍价,如果流拍的,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前次起拍价的7折即70元,如第二次流拍的,不再对其进行处置。管理人将依法解散南京盘古基因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南京盘古基因素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对其进行清算,自行清算不能的,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六、变价成交后资产的交付及手续办理
买受人应当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变价款及其应承担的交易税费等。实物资产的拍卖成交款及交易税费全部支付完毕、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两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拍卖财产,买受人应在交付后十日内搬离。
非实物资产的拍卖成交款及交易税费全部支付完毕、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如有)完成之日,管理人即履行完毕变价工作。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买受人办理办理财产权证。如果变价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拍卖费用的承担
本次拍卖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方式,盘古公司无需支付拍卖费用。本次拍卖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八、变价说明
如果发现新财产变价不适宜采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的方式进行,则由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决定变价的相关事宜。
考虑到拍卖成交的不可预期性及评估报告一年的有效期,为节省清算成本,如果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已经启动了拍卖程序,则在拍卖过程中即使已经超过了评估报告一年的有效期,管理人也不再另行委托评估。
变价过程中若涉及本方案未做规定的,由管理人按照有利于财产及时变价和财产变价最大化的原则,合理确定。
财产变价方案的实施将在江北新区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以上变价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盘古基因生物工程(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