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3: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BR-ZC-202312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92,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一年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龙湖区上蓬围涝沟渠系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渠道工程二期)外砂街道临时占地补偿及拆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但依据资质证书主管部门相关通知/发文属于资质有效期延期的情况,资质证书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6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高新区科技东路11号2幢四楼A10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高新区科技东路11号2幢四楼A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国道 324 线蓬中路段外砂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联系方式:0754-8852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北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高新区科技东路11号2幢四楼A10号
联系方式:0754-8888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国雄
电 话:0754-88880851
广东北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