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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62号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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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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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的要求,现就我省对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挂网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企业2023年2月23日16:00前,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阳光挂网-国家谈判及其仿制药申报)按要求申报相关产品的资质材料。若企业无省平台账号和CA证书,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说明及时领取账号和办理CA。 二、2021年已纳入国家谈判且省平台已挂网的药品无需重新申报,医保支付标准调整的,将同步调整挂网价格;2022年新纳入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需申报挂网资质材料,国家谈判药品挂网价格需不高于国家制定的支付标准;参与报价的竞价药品申报的挂网价格需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 三、2021年国家谈判药品现调出2022年目录的,将调整至阳光挂网药品项目中供医疗机构采购。 四、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挂网采购产品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请国家谈判新增目录产品的相关企业及时完成配送方案编制,以确保医疗机构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五、2023年2月23日16:00后申报资质材料的产品,后续随同阳光挂网分批次执行。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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