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县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6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cg-2024-016
预算金额6.66万元
招标公司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先生13965404135
中标公司安徽海博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6.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S-CG-2024-016
二、项目名称:泾县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博检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路以北、玉荷路以东
成交金额:6660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同心路与学业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80米、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13965404135、1385631350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泾县同心路与学业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80米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3965404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人:梅先生
电话:13856313501
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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