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建工建工工业化]建工工业化长江建投工业公司厂区设备材料建工工业化长江建投工业公司厂区设备材料安徽建工长江建投建筑工业二期管桩项目 离心机设备采购、安装、服务(二次)标段1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ceg-20240979200100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建工工业化长江建投工业公司厂区设备材料安徽建工长江建投建筑工业二期管桩项目 离心机设备采购、安装、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ACEG-202409792001001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合同模板中结算及付款方式为:“1.提货款:甲方应于设备及其配件发货前向乙方给付提货款,该笔提货款的金额为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3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2.验收款:甲方应于设备安装调试使用 7 天后向乙方支付验收款,该笔验收款的金额为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35%,验收合格6个月内支付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15%。3.合同到期后12月内支付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15%。4.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所涉全部货物及服务的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总货款的5%,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24个月的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无息向乙方给付上述质量保证金。5.非现金支付不超过50%。承兑汇票(6个月以内)、保理、E信通等供应链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保理、E 信通等供应链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两年)30日内向中标人无息支付5%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履约扣款后)。”

 现修改为:“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金额为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2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2.到货款:甲方应在乙方设备材料进场后向乙方支付到货款,金额为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35%。3.验收款:甲方应于设备安装调试使用7天后向乙方支付验收款,该笔验收款的金额为本合同实际发生总货款的40%4.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所涉全部货物及服务的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总货款的5%,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24个月的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无息向乙方给付上述质量保证金。5.非现金支付不超过50%。承兑汇票(6个月以内)、保理、E信通等供应链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保理、E信通等供应链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长至2024年10月15日9:30。其他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此补遗澄清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知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补遗无需放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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