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31 18:00信息来源: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异地新建乐昌市人民医院项目基础检测
1.2 招标人: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1.3 建设单位:乐昌市人民医院
1.4 项目代码:2104-440000-04-01-150077
1.5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单位自筹
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乐昌市乐城街道乐城街道天井岗村委会丰塘村小组。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楼、传染楼、科研教学楼、周转房、发热门诊、低碳清洁综合能源系统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占地面积80002.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365.00平方米。
2.1.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68800万元,建安费用52000万元。本次招标地基基础检测费用估算约为1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预计的地基基础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检测内容: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地基、复合地基(浅层) 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单桩载荷试验、单桩低应变法检测、单桩与地下连续墙声波 透射法检测、单桩与地下连续墙钻芯法检测 、基钻芯、原位测试等,并出具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及招标人指定图纸范围内的其他工作。根据经审图合格确认的施工图、基础检测标准要求,并经五方责任主体确定和质检站认可的基础选点和基础检测方案。
2.3工期要求:具体以地基基础施工进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2.3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至少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即: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本项目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2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 |
一期设计: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单位【广东雄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期设计: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4 | 广东省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5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单位 |
6 |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7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 |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的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外,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应一并递交(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备用U盘)。
6.7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办公地址:乐昌市乐城广福路9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1-556620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沤莲花北路奔穗楼二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1-8162696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5570106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
联系人(部门):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751-5581106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 10 月 31 日18 时00分 |
2 |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2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 11 月 12 日16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 11 月 12 日16 时 30 分至2022年 11 月 15 日16 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1 日09时30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 11 月 22 日09时30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2年 11 月 22 日08时30分至2022年 11 月 22 日09时30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 11 月 22 日09时30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11 | 备注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