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蚌埠卷烟厂污水处理业务外包(招标编号:GN2023-07-7216)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污水处理业务外包
2、招标编号:GN2023-07-7216
3、主要内容:蚌埠卷烟厂污水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本项目为1个标包。
4、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国盛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87061.00元/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禹信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56480.00元/年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