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 上级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智慧水务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一体化管控平台及综合调度系统建设、GIS系统升级改造、增压泵站集中管控改造、区域供水总表旁增设水质仪表与数据上传等相关软件及硬件建设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1307 万元。
2.3项目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兴业路21号
2.4工 期: 365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需求。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3年、免费维保期(质保期结束后开始计算)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合同内容中需同时包含①供水企业智慧水务平台建设②软硬件集成项目,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时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合同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体现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 2023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 2024 年 6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http://49.73.84.130:81/#/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兴业路21号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栋三楼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魏女士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0515-80501532 电 话:18452313662
0515-68602006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