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松溪旧县段生态水系提升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qd【2021】029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松溪县松溪旧县段生态水系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1-10-22 1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松溪县松溪旧县段生态水系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松溪县松溪旧县段生态水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本项目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做出以下修改:

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函。

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其授权委托人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保险保函形式:(1)投标人以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助完成保险电子保函的申请。(注:在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如果申请电子保函不成功,请及时使用其他电子保函出具机构或根据招标文中载明的其它方式缴交保证金,以免影响投标。) (2)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二、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下列事项并作为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

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章)的到账证明(到账证明包括:银行进账单据、或发票、或有效的到账证明等(含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及金额))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FJQD【2021】029号 松溪县松溪旧县段生态水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松溪县兴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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