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装修改造基层图书室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BJQH-W1032

项目名称:某部装修改造基层图书室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智慧屏、平板电脑、pico4vr一体机、43英寸电子图书报刊机、人流统计摄像头、一体式馆员工作站、图书馆管理系统、"信息集成系统(大数据)"、数据大屏、图书标签、墨水屏阅读器、鼠标键盘、小主机、电视机挂架、图书伴读机、图书馆管理机、智慧大屏、无感进出系统、数据网关、8口POE路由器、8口POE交换机、习语e站显示屏75寸、高书柜、椅子、弱电线路敷设、强电线路敷设、插座、局部文化字、灯带、射灯等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二)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某单位内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朱女士010-52820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方式:李天磊、王越、孙雨010-88018616-8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天磊

电 话:  1851116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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