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分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治理-系统国密算法改造及配套服务等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九江分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治理-系统国密算法改造及配套服务等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投资金额:23.0万元
开标时间:2023-08-31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九江石化2套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国密算法改造、企业网络安全日常监控防护和钓鱼邮件测试等技术服务。具体以附件16为准。
1.2 总费用:23万元(含税)。
1.3 服务周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止(共一年整;若合同签约生效时间晚于2023年9月25日,则以合同签约延迟情况下的实际约定时间为准)。
1.4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1.5 服务地点:九江石化
2 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九江分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治理-系统国密算法改造及配套服务等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九江石化2套信息系统应用试点国密算法改造、企业网络安全日常监控防护和钓鱼邮件测试等技术服务。具体范围以附件16为准。
2.3 服务期: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止(共一年整;若合同签约生效时间晚于2023年9月25日,则以合同签约延迟情况下的实际约定时间为准)。
2.4 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能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3须有网络安全相关业务开发及实施经验。
3.4 投标人2019年以来,具有至少单项合同总金额20万元(含)以上网络安全相关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
3.5推荐的项目经理须有类似的(单项合同总金额20万以上的)网络安全相关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管理能力及类似项目现场实施经验并提供证明。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应具有良好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五年(2019年以来)的业绩清单及其证明文件,并应具有网络安全相关项目业绩和良好的运行经验。在网络安全服务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3.8 近三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3.9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3.10拟在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投标人必须保证这些人员将来实施本合同时不得更换(招标人同意的除外)。要求提供人员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11业主有权对承包方用于本合同的设施、用品、用具和提供的服务进行HSE审查并确认其是否合格。承包方未能通过HSE审查的设施和业主代表认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合同内的工作,对于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HSE事件、事故,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因业主方的责任外,承包方需承担派驻员工的一切劳保伤残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在项目全过程中,未经明确允许,承包方不得将带有中国石化标识、单位名称的系统(包括DEMO、测试系统)发布到互联网。
3.12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6日,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本公告所示地点。(非正常上班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4.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招标公告,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 ,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及上述投标人及人员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投标人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10日-8月16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投标报名人报名材料须经我方审核通过后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报名人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有关报名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期间,投标人尽早联系招标人,提交投标报名文件原件扫描件经审核确认合格后,在投标报名截止日前经招标人确认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材料原件须在招标人确认合格后5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址,无特殊原因,该期限内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报名材料的,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报名。
5 现场勘察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5.2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人民币0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的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银行汇款,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
6.2 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公司、企属公司,免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抵达开标地点)。
报名前发邮箱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5123 8215
邮 箱:zbgs6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发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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