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8.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cq-440606-2024001
预算金额38.00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6
公告正文
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意向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PX-CQ-440606-2024001
二、项目名称: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项目总额
需出售炉渣量
外售底价
(最低单价限价)
处理权有效期
1
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约人民币1,500.00万元/年
目前约
40万吨/年
37.50元/吨
本次交易处理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处理权年限为三年,第一、第二年为固定处理年限,第三年招标人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处理权时限,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以下简称“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除的残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包括炉排上残留的焚烧残渣和从炉排间掉落的颗粒物),主要是不可燃的无机物和部分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是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的一种必然副产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所指的炉渣为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包括一、二、三厂)及未来将要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二期项目(四厂)焚烧处理后出渣口卸进渣料池中的炉渣(含铁)。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大榄分场。
南海区日均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约4500多吨,日均产生炉渣约1100吨,目前预计需出售的炉渣量:约40万吨/年。为了保证南海区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目标,产生的炉渣需要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需按招标人要求对上述所产生的炉渣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行业标准等规定进行综合利用。
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炉渣产量、质量不做任何承诺,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各投标人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能保证炉渣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外售底价(最低单价限价):人民币37.50元/吨(包干含税价,具体税率以税务部门确认为准),本项目的外售底价指中标人向招标人按吨计价支付的取得本项目炉渣处理权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或正在运营固废综合利用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项目。
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①被责令停业;②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期内;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自2024年07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6日上午9时30分止。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九、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1楼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其支付方式及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7月23日下午17:00时前,将采购项目保证金由投标人名下的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的方式)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特别说明:本项目无须报名,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企业采购保证金退付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须另外单独提交,其为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的必须资料,由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定办理退款(不计利息)。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中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以及缴纳金额、交纳人证件号码信息;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时,必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准确填写收款人和交款人名称、账户、缴纳金额,备注/用途/附言等备注信息栏中需准确填写采购项目的项目名称简称。
3、本项目名称简称:南海区炉渣外售
收款(人)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450400104001238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灯湖支行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自2024年07月05日至 2024年07月12日止。
十三、招标采购过程如出现异常情况,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招标采购项目。
十四、其他说明:
1、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ai.gov.cn/);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uxinzj.com/)。
2、询问、质疑: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sdpuxin@163.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或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十六、联系事项
(一)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32210

传真:/
邮    编:528200
(二)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13楼1308

联系人:何先生、伍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邮    编:5283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何先生、伍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5日
附件下载(1):

招标文件-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外售综合利用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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