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示范片老旧小区(江岸区)综合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金额
288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岸建设字【2021】139号
预算金额288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1897157707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0220211217001
报建名称: 示范片老旧小区(江岸区)综合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登记编号: 202201192137141903
招标项目名称: 示范片老旧小区(江岸区)综合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027-59512510
招标人: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王浩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李琴 招标联系电话: 13297959778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丹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971577079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数据来源: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工程地点: 泰宁里小区、慈德里小区、三阳村小区、黄兴路3号与5号小区等9个小区、黎黄陂路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泰宁里小区、慈德里小区、三阳村小区、黄兴路3号与5号小区、辅堂里及新成里片小区、平安里及新华里片小区、胜利街308号小区、五福路和五福小路片小区、麟趾小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黎黄陂路整治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服务。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8840 立项批准文号: 岸建设字【2021】139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4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2-01-26 12:00 ~ 2022-02-11 12:00
投资总额(万元): 28840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22-02-22 10: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网上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江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22-02-18 16:00 ~ 2022-02-21 16: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22-02-21 17:00
评标办法: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公告状态: 下载未开始
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二)受平台录入限制,本工程对设计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甲级;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是本单位员工。(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的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主办单位及联合体其他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资审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在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基础上联合体各方统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项目投标。(四)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五)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7日10:00时,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市电子交易平台”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可打印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报名。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备注: 一、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9)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二、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38 号)”,本项目依据“关于下达2021 年江岸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中期调整计划的通知”(岸建设字【2021】139 号)启动设计招标。、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8840万元本项目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建筑面积均由招标人提供。 三、根据市城建局发布的文明施工“黑榜”项目惩戒相关通知([2021]X0245号、[2021]X0275号、[2021]X0278号)文件精神,对武汉诚优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新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施工企业以及新恒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等1家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投标期限为3个月(2021年11月16日发布);对施工单位武汉市江汉区城建市政工程处暂停工程投标资格3个月(2021年12月16日发布);以上处于暂停投标期限内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申请人自行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线进行资格预审签到及电子资格预审申请书解密。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详细评审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