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fjsz2024090008
预算金额832.1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强伟0514-8099911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4090008
工程名称
 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
招标人名称
 扬州易恒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生态科技新城,东至韩万河西路,南至韩万河北路,西至曙光路,北至胡家路
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7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5945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4090008003  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  832.1  2025-01-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1-20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3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04月03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1-20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1-27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数据投资备[2024]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易恒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生态科技新城,东至韩万河西路,南至韩万河北路,西至曙光路,北至胡家路。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91万㎡。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511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832.1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约75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的项目组织协调管理,设计优化、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控制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
(2)造价咨询(结算审计);
(3)工程检测(包括桩基检测、材料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5)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监理单位;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担任本次投标的牵头单位,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情形。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包含扬州GZ430地块建设项目(暂定名)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
(2)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3)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 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4)监理员人数要求:4 人。
(5)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7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6 日14:00时。
8.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2月6 日14:00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易恒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
地址: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人:强伟
电话:/
电话:0514-809991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备注
11.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1.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1.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1.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1.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2025 年1月20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的规定
……
……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
企业综合素质:28分(其中:管理体系4分,企业业绩12分,企业荣誉12分)
项目组综合素质:32分(其中:项目总负责人12分(含项目负责人答辩10分),其他人员20分)
投标报价:20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
(20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服务方案基本要求
1
服务方案符合基本要求,项目目标、范围、任务和依据明确、具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思路
1
思路清晰,总体框架合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明确
1
组织机构完善,成员及职责设置合理恰当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1
工作制度健全、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1
逻辑关系明确,程序设置合理
项目管理管控措施
2
项目管理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
质量控制的措施
1
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的措施
1
进度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投资控制的措施
1
投资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1
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具体、合理、可行
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
合同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
信息管理措施
1
措施合理、可行
其他服务工作方案
1
工作方案详密、内容全面,管控措施得力
针对本工程特 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
3
针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处理措施得当
 
项目合理化建议
2
建议合理
企业综合素质
(28分)
企业业绩
1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或造价咨询(结算审计)或全过程咨询业绩的,有1个得1分,此项满分12分。
其中:(1)监理业绩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2)其他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
说明:
1、上述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
2、(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结算审计)项目业绩,仅认可在本次联合体分工中对应的业绩(如:联合体成员在本次联合体中担任监理工作,则仅认可其提供的监理业绩,以此类推)。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以往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全过程咨询业绩,均予认可。
管理体系
4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如缺项不得分。其中认证范围包含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的有一个加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备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管理体系均予认可。
企业荣誉
12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仅限于住建局、住建厅和住建部,不含行业协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的有一个得1分,此项满分7分。(提供相应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书未颁发的,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仅限于住建局、住建厅和住建部,不含行业协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的有1人得1分,此项满分5分。(提供相应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件,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证书未颁发的,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
备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荣誉均予认可。
项目组成员综合素质
(32分)
项目总负责人
2
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得2分,此项满分2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项目总负责人答辩
10
项目总负责人答辩:项目总负责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闭卷答题。对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其他人员
20
1、拟投入监理组:
至少配备7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4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符合上述人员配备得基本分3分;未配备或所配备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所配备人数不齐全的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投入项目管理组:
(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得1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此项满分4分;
(2)项目管理组成员(不含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有一人得1分,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一人得1分,此项满分3分。(同一人只计取一次,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3、拟投入造价咨询组:
(1)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备土建和安装两项专业的得3分,此项满分4分;
(2)造价咨询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有1人得1分,满分3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有1人得1分,满分3分;此项满分6分。(同一人只计取一次,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须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职责分工采用本单位人员进行配置。
全过程咨询报价
(20分)
投标报价
20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2)招标人确定的最高限价为B;
(3)权重系数为 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10%、15%、20%。
评标基准价 C=A×K+B×(1-K)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差-1%扣0.1分,每偏差+1%扣 0.1分,百分率不足1%部分时用插入法计算,最多扣20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审、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 联系人
 蔡主任
传真
  电话
 
邮编
 225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联系人
 强伟
传真
  电话
 0514-80999116
邮编
 225000 E-mail
 

相关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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