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j-c2023-0005
预算金额60.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晓冬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J-C2023-0005
二、项目名称:如城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如皋市盛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丰源路189号
中标金额:陆拾万柒仟圆(60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城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每天实际就餐人数(基数)暂定260人(季度工作日平均午饭每顿就餐人数),(如因机构调整,全月就餐人数平均每天减少60人及以上人数,乙方可根据就餐服务情况减少2-3个工作人员)一楼大厅为员工餐,二楼为接待用餐和工作简餐(如皋本地家常菜)。每周周一至周六正常运行,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有厨师和服务人员值班,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有饭吃。
服务要求:(一)食堂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拟定的工作餐标准,编排菜单,待菜单审核后,根据就餐人数统计购买各类食材数量,由采购人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定购,菜谱每周内不重复,保证每日工作餐准时供应,服务区域桌椅干净,餐厅卫生环境整洁。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厨房操作间及设备、餐具要定期消毒,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厨房操作间及设备、餐具进行检查,保证食物、餐具的卫生,确保全年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3.做好餐厅、厨房内部卫生清洁工作,桌椅干净、摆放整齐,保持墙面、地面及灶台干净,油烟、噪音、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严格遵守煤气灶操作使用规程,定期对管道、气阀等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负责收集餐厨废弃物,并交市环卫处统一处置。
6.具体标准
(1)进货验收:
①由成交方的厨师长、采购方的物资保管员二人参加食堂所有购进货物的现场验收签字,不论采购物品数量多少,必须逐一过磅,逐一检查质量。
②验收发现短缺或质量问题,应随即由采购人员补回或如数调换。
③验收后物资保管员根据验收记录填写入库单,
(2)仓库保管领用:
①甲方指定专人担任食堂物资管理员,负责食堂用品的保管、领用工作。
②主副食品进库后要放置有序,摆放整齐,做到不霉不烂不变质,尽量做到勤购进,不积压。
③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同时做好防鼠、灭虫工作。
④物资保管员要设置并及时登记物资保管台帐,物资进、出库要填写物品采购报销单及物品领用凭证,确保库存物质帐物相符。
⑤食堂仓库要严格领用手续,物品出库要登记。
⑥根据食品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冷冻保存,果鲜类和短时内要用的食品应冷藏保存。
⑦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定期除霜除冰、清洗和消毒,确保整洁、无异味。
⑧冷藏的半成品及生、熟食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一起冷藏。
⑨熟食冷藏要用保鲜膜封闭,熟食容器不能直接叠放;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食品解冻,必须在重新冷冻前进行加工清理。
⑩食堂冰箱不得放置私人食物和未经批准的外部食品。
(3)食品加工供应:
①坚持合理搭配营养原则,精心筹划、精心调剂,努力增加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尽量做到周内的花色品种不重复。  
②食堂厨师要认真钻研厨艺技能,不断提高烹饪水平,做到精心加工、精心制作,确保主副食品色、香、味俱佳。
③每周五前制定下周菜谱,经食堂管理人员审阅后公布。
④要保证热饭、热菜、热汤,保证按时开饭。(每次开饭前,由厨师长根据食材进价、制作过程中实际使用的耗材和成品的数量进行核算,提出菜品出售建议价)
⑤窗口服务要一视同仁。安排专人刷卡和打菜服务,虚心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卫生清洁:
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②主、辅原材料必须拣净洗清,不能带有任何尘土或杂质。制作好的熟菜及时转送消毒备菜间,做好温度确保卫生。
③各种炊事机械、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定位放置;生熟砧板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分开贮存。
④餐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区)进行,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餐具每天清洗后,一律用84消毒液浸泡、蒸气消毒和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的三步消毒法消毒,并定期请卫生监督部门检测消毒效果。严禁使用不洁餐具,遇有3天以上长假,餐具必须重新消毒再使用。包厢餐具在接待客人后按同样的清洗消毒流程进行清洗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⑤餐厅和包厢地面每天清拖一次、通风一次,春、夏、秋天每半月、冬天每月消毒一次。操作间地面、操作台及炊具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去污清洗。每周五下午对食堂大厅地面、包厢内餐桌等所有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打扫,打扫结束后进行登记,由食堂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签字。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乙方必须根据相关要求搞好消杀,做好记录备查。
⑥餐桌在餐后必须进行去污清洗,餐椅每周擦洗一次。食堂备菜间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⑦食堂、餐厅区域的卫生做到定人、定场、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清扫,落实责任人,确保餐具、餐厅、操作间及整个食堂区域窗明几净、清洁卫生(要有卫生责任明细表)。
⑧要设置防蝇、防鼠设备,整个食堂区域要做到无蝇、无鼠、无其他害虫。
⑨泔水脚、垃圾应入箱存放,由环卫处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5)食堂安全管理:
①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患意识。
②落实工作责任制,食堂厨师长要带领所属人员熟练掌握液化气灶、蒸气、电器及其他炊事器具的操作方法,认真规范操作行为,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③定期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液化气瓶、减压阀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④建立值班记录制度,每天下班前值班员必须做到断电、断气、断水、关好门窗,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⑤规范食品留样工作,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售卖食品实行48小时冷藏留样,并根据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6)食堂人员健康方面
①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来食堂工作和临时参加食堂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先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由食堂管理办公室严格审查把关,凡发现有涂改、伪造等现象一律不予认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由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存入食堂卫生档案。
③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要勤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便后要洗手,工作时要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在操作间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面向食品说话、咳嗽等。
④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食堂工作,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⑤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要将调离人员《调离记录》存档;食堂所属人员的健康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⑥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则乙方必须根据相关要求强化管控措施,从严管好从业人员。
(二)食堂服务管理职责
1.采购人责任
(1)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各功能用房,厨具、餐具、桌椅投资到位。
(2)负责提供窗口电脑IC卡刷卡机及IC卡结算服务,网络化管理,所有产生数据以电脑数据和采购人认可的方式为准,采购人根据以上数据按月结账。
(3)食堂的原材料由采购人专人采购、专人管理。饭菜价格、服务质量接受采购人党政办、财政、纪检等部门及员工代表监督检查并加强管理,采购方组织干部职工对外包情况作考评,并将有关信息通知外包者。
(4)及时向成交供应方通报接待任务,节假日及其他各类安排及变化。
(5)负责提供成交方员工工作餐、更衣室、停车位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
(1)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接受如皋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餐饮项目业务职责,执行如皋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如皋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餐饮项目内部管理,执行如皋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相关管理制度;接受如皋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餐饮项目工作流程,执行如皋高新区(如城街道)机关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成交人应听取采购方考评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考评结果与外包费用挂钩。
(3)对每天采购的食材质量进行把关,逐一检查,并提供价廉物美、新鲜卫生的膳食和优质服务。
(4)食堂工作人员及厨师全部由成交人自行安排(即成交人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成交人应按劳动法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5)编制人员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后实施。在开始运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成交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健康证,厨师资格证等证件。运行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撤换人员。
(6)负责服务期内的厨、灶、餐具、桌椅和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并确保完好。
(7)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餐饮监管部门的有关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因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成交人负全部责任。
(8)严格按照餐饮监管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营业期间必须穿卫生制服,卫生制服、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成交人自理。
服务时间:壹年
服务标准:(一)食堂服务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行业标准。
(二)成交供应商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遵守如皋市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市场监管部门餐饮食品卫生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成交供应商应守法经营,负责承包服务经营场所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保证菜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承包期 间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在采购人举行重大活动时, 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
(七)成交供应商每周五之前编制好下周每日每餐的菜谱,报主管审核修订后送采购人备案;每天根据库存情况和次日菜谱的安排,拟好次日采购清单,报主管审核后送采购人备案。
(八)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要爱惜爱护,在未 征得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改造和变动。
(九)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十)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燕、张捷宏、陈宝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后*0.7,不足贰仟按贰仟元计取。
中标服务费:63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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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福寿路379号
联系方式:0513-68073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皋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陵大厦北四楼
联系方式: 贾晓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0513-68073163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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