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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租车特惠权益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21-20320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租车特惠权益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信用卡权益管理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租车特惠服务项目,现公开对租车特惠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向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租车特惠权益,当前协议于2024年底到期,为确保服务延续性,拟继续采购该权益提供给我行信用卡持卡人使用。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1.1.1.白金级别信用卡持卡人租车特惠权益内容:

1)享受自驾租车“免日租金一天”权益(每位客户全年1次):

享供应商全国范围内任意城市,指定车型,自然年度免收1天(24小时)日租金的自驾租车服务1次;成功结算的持卡人还可获赠供应商赠送的100元电子优惠券(50元*2张);权益可于年度内任意时间使用,含节假日。

2)享受自驾租车“日租金8折”权益:

享供应商全国范围内任意城市,指定车型,车辆日租金8折优惠;权益不限使用次数,限定租期在15天(含)以内的自驾短租订单可享受;权益在国家法定3天(含)以上节假日不可使用。

1.1.2.金卡、普卡持卡人租车特惠权益内容:

1)享受自驾租车“首租首日日租金半价”权益(本人全年限1次):

享供应商全国范围内任意城市,指定车型,首次租车首日日租金减半的自驾租车服务1次;成功结算的持卡人还可获赠供应商赠送的100元电子优惠券(50元*2张);权益在国家法定3天(含)以上节假日不可使用。

2)享受自驾租车“日租金8.8折”权益:

享供应商全国范围内任意城市,指定车型,车辆日租金8.8折优惠;权益不限制使用次数,限定租期在15天(含)以内的自驾短租订单可享受;权益在国家法定3天(含)以上节假日不可使用。

1.1.3.对以上各权益内容的重要补充

1)以上权益指定车型包含:普通车型(别克凯越、雪铁龙爱丽舍或同档次车型)、舒适车型(本田雅阁、丰田凯美瑞或同档次车型)、高级商务车(别克GL8、本田奥德赛或同档次车型)。

2)以上权益内容仅限车辆日租金,不包括基本保险费、服务费、燃油费、超时超公里费、GPS导航仪使用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其它费用,不可兑现,不找零。

3)持卡人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车辆预订、租用规则、预订要求(包括且不限于租期、提前预订时效)以及换车的违约责任等,均以供应商网站公告的预订规则为准。

节假日期间的界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含节假日前后。

举例:国家法定节假日为10月1日-10月7日,客户甲要求预订车辆时间为9月29日-9月30日,不属于节假日,可正常预订;客户乙要求预订车辆时间为9月30日-10月1日,属于节假日,租期预订规则以供应商网站公告的预订规则为准。

4)以上各权益仅限持卡人本人提出使用要求并签字刷卡消费,权益不得转让(不可兑现)。

5)持卡人获赠的电子优惠券需于成功结算后,次月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5个工作日)前赠送到持卡人的供应商个人账户内,自充入个人电子账户当天起算,有效期为入账后90天内有效。仅限抵用日租金,不设找零、不可兑现。持卡人在供应商网站、门店或呼叫中心预订个人自驾租车服务,均可使用此券。

6)本服务内容由供应商/服务商直接提供,任何有关该服务之责任,由有关供应商/服务商负责。任何超出兴业银行所提供的本服务项目之外的额外费用,在我行允许的范围内,均由持卡人/客户自行承担。需由持卡人/客户自行承担的收费项目、计费标准和方式,供应商皆应对外公布,并在预约时充分告知,确保客户清晰知晓,不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1.1.4.合作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2.技术要求:

1.2.1.专线电话:供应商和我行互为对方提供接入专线电话号码,实现双方服务的对接。其中供应商为兴业银行信用卡呼叫中心提供的必须是专用的全人工接入号码,并有录音,录音至少保留三年备查。我行可以拨打该号码转接到供应商(具体以协议内容为准)。该号码可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服务,确保接通率符合正常呼叫中心标准指标。

1.2.2.供应商具备一定的IT支持能力,可以按照我行要求,协助进行系统对接与联调测试,及时提供报表及使用情况分析报告。

1.3.人员资质要求:

应提供至少2名固定联系人对接日常服务,当天及时响应我行相关服务需求,出现人员更迭,应及时通知我行。联系人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应确保畅通,并及时接听或回复。

1.4.服务要求:

1.4.1.服务品质保障和不良处罚要求

1)客户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投诉,供应商需积极配合解决。如因供应商问题而导致投诉,我行将根据投诉严重程度处以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决定,相关违约金将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如结算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则我行将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如发生重大恶性投诉,兴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责任。

2)接到兴业银行或持卡人的投诉后,供应商应立即开展核查,如经核查属实确系供应商过错,供应商应立即启动改善,并对改善情况和效果回复给兴业银行指定联系人,改善措施需得到兴业银行认可。如果首次处理结果不能令兴业银行或持卡人满意,则供应商负责组织对该投诉进行第二次处理,直到满足兴业银行或持卡人的合理要求为止。第二次处理时效为首次处理结果反馈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

3)供应商因服务问题导致客诉,引发重大舆情,若造成兴业银行损失的,供应商需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上不封顶。

1.4.2.保证金要求

签署正式协议后,供应商向我行支付基础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在兴业银行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内,专款专用。

如出现供应商在后续签订的协议期内单方面主张中断或终止合作协议,行方有权全额扣罚保证金。如出现供应商向持卡人或受益人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双方后续签订的协议的约定未向持卡人提供相应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等,兴业银行可按持卡人和兴业银行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款项作为赔偿。保证金不计息,合作终止后三个月内兴业银行将扣减后的净额返还供应商指定账户。如保证金一旦不足,供应商应立即补充保证金,在兴业银行要求的时效内未补充足额保证金的,相关合作立即终止;合作终止后,保证金扣完,尚不足以补偿持卡人和兴业银行损失的,供应商亦应将差额补足。

1.4.3.数据安全要求

1)供应商须与我行签署数据委托处理补充协议或以相应内容为附件的主协议,并配合接受我行不定期数据安全检查和不时之应急演练。

2)供应商须配合我行执行数据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如配合我行进行案件调查,数据销毁、数据封存、记录查询、司法调查等。

3)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工作。

1.4.4.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包年(自然年)合作模式,包年期间不限服务总量,即无论实际使用量为多少(含白金、金卡、普卡等所有层级信用卡持卡人的租车特惠权益使用量),包年价格固定不变。

1.4.5.结算要求

兴业银行在每个协议年末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当年服务费用(包年价)。供应商需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结算前,供应商应向我行出具相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

1.5.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企业成立3年及以上;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5.2.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与国有六大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总行层级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兴业、中信、浦发、平安、光大、民生、华夏、广发、浙商、渤海、恒丰)总行层级合作开展租车特惠权益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5.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消保制度、投诉处理机制等。并提供公司相关内部制度或保障方案。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021-2032056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kzxxyfwt@cib.com.cn邮箱。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租车特惠权益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租车特惠权益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租车特惠权益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5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5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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