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及附属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70.3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3704001b01
预算金额570.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志伟0314-7862968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艳芳0314-42194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及附属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3704001B01
招标内容:

【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及附属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及附属道路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下达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 及附属道路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围数政投字(2024)1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围场镇庆沟。 2.建设规模:一标段:格构梁锚索支护6266.64平方米,二标段沥青混凝土道路 560 米。 3.最高限价: 一标段:5703946.90元 大写:伍佰柒拾万零叁仟玖佰肆拾陆元玖角 二标段:2363000.68元 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叁仟元陆角捌分 4.计划工期: 一标段: 工期:5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二标段: 工期:9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05日 (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3 09:002024-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李志伟 电话:0314-7862968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滦区御祥园小区底商中心大街206号二层 联 系 人:王艳芳 电话:0314-42194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4-756162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及附属道路工程一标段投标人/供应商1000
龙湖御景小区边坡支护及附属道路工程二标段投标人/供应商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盛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地址: 承德市双滦区御祥园小区底商中心大街206号二层
邮编:

068450

邮编: /
联系人:

李志伟

联系人: 王艳芳
电话:

0314-7862968

电话: 0314-421941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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