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鼓镇吾江村麻竹、麻笋加工厂(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曾0595-23884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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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福建嘉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鼓镇吾江村麻竹、麻笋加工厂 已由中共永春县委扶贫开发
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永委振兴办函<2023>号 批准建
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
付 ,招标人为 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邀请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567 平方米,
总投资约 95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体及装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约 95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投资约 95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4462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
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
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
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
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为 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
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
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
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
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1月7日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11月13日 17 时
00 分 通 过 泉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 网 址 : http://ggzyjy.quanzho
u.gov.c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
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
件的合 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
印章;招标 人 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①年度保证金形式: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 “收讫证明”复印件或“泉州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 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 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及 泉建筑【2021】48 号文)。或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根据闽建 筑【2020】8 号文、(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 建筑〔2020〕68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文件要求件要求。或③永春县年度保证金形式: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文<2021>32 号) 文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永春县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或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闽建筑【2022】4 号)。或⑤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 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帐号一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 号: 13570101040066660 帐号二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35050165650709667788 帐号三 帐 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 支 行 , 账 号 : 1408017119022078718 汇款 凭证上用 途栏应注 明 (永建 招字 <2023>128 号)并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使用本单
位 CA 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
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永春县,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13808538943,传真:
联系人: 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 11 号 402 室,邮编:
电子邮箱: ycqcdl@126.com
电话: 0595-23884111,传真:
联系人: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桃溪路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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