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建科】关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42.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编号:ZCB-2023050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
三、项目概况:
1、质量或技术要求: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2、报名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成交人负责且承担响应文件中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项目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今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6、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仁济路37-67号。
7、项目内容:按越秀区仁济路37-67号安装供水管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从节点1至节点8的市政管道安装及DN150水表组的安装和其它相关工作。(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427,159.60元,其中非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471.47元,暂估价55,000.00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注:响应总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或改动非竞争费用的响应文件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邮件主题: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某某公司
3、邮件正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资料。
6、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视为我院采购过程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答疑回复的电子送达地址;电子文书成功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1报名资料)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6、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10、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第五章(二)“6、廉洁守约承诺书”,不得擅自删改)
注:1)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
2)供应商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评审环节等严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syxzcbgs0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邮编:5101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2023年5月9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1、纸质响应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纸质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3、响应文件正本的盖章扫描版电子文件U盘1份,装入正本文件袋。
4、纸质响应文件可由响应人送达,或通过邮递等其他形式递交。请务必安排好时间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九、评审会议时间、地点:
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人无需出席评审现场)。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3年4月25日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以下简称“我院”)依据我院的需求,现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项目公开挂网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编号:ZCB-2023050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
三、项目概况:
名称 | 数量 | 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项目最高限价(元) | 项目工期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 | 1 | 详见清单,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427,159.60 | 人民币427,159.60 (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471.47元,暂估价55,000.00元) | 60日历天 |
1、质量或技术要求:严格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2、报名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成交人负责且承担响应文件中采购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5、项目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今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6、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仁济路37-67号。
7、项目内容:按越秀区仁济路37-67号安装供水管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从节点1至节点8的市政管道安装及DN150水表组的安装和其它相关工作。(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427,159.60元,其中非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471.47元,暂估价55,000.00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注:响应总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或改动非竞争费用的响应文件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提供资料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2、邮件主题: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教学科研综合楼市政供水管道安装-某某公司
3、邮件正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超时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所需提供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报名资料。
6、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7、供应商的报名邮箱视为我院采购过程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答疑回复的电子送达地址;电子文书成功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1报名资料)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6、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相关承诺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0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由供应商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10、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第五章(二)“6、廉洁守约承诺书”,不得擅自删改)
注:1)供应商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视为响应参与无效。
2)供应商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被取消评审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完整、清晰可辨,报名资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视为未提供处理,由此造成报名不成功、不能进入评审环节等严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syxzcbgs0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邮编:5101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2023年5月9日17:00,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原威力斯大楼)907室。
1、纸质响应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纸质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3、响应文件正本的盖章扫描版电子文件U盘1份,装入正本文件袋。
4、纸质响应文件可由响应人送达,或通过邮递等其他形式递交。请务必安排好时间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寄达。
九、评审会议时间、地点:
待定(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开展评审,响应人无需出席评审现场)。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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