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某部工作区建设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尾某部工作区建设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4-JWHJGD-G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某部工作区建设工程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经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拟于单位综合楼三楼建设工作区,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 广东 省 汕尾 市 城 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总预算48.06842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配套库室装修工程(具体要求和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项目编号:2024-JWHJGD-G10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8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提供相关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国家保密局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或具有军队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9项目经理资格: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按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提供纸质即可)。
(2)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公章;
3.10安全员:(1)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委派项目经理到现场勘察,并在招标单位签到登记。
(4)中标单位需委派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驻扎现场,直到项目竣工验收。
(5)已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线上发送,凡有意申请投标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后将纸质报名资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日,每日上午 09:00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资料至2521221076@qq.com(联系电话:18998268892)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
6.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格式自拟):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于开标前两天、投标保证金凭证递交后发送至邮箱。
7.2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天( 2024 年12月 11 日 9 时 30 分前)递交至指定账户,并将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521221076@qq.com)。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汕尾某部(盖章)
地 址: 广东省汕尾市
邮 编: 5166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998268892
传 真: /
电子邮件: 25212210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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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