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PDC1-0401单元I06-01、I15-01地块住宅项目(除桩基)项目橡胶隔音垫询价采购CR1106-XJ-2024-85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 公告
询价编号: CR1106-XJ-2024- 85
因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临港新片区 PDC1-0401单元I06-01、I15-01地块住宅项目(除桩基)项目 施工需要, 我公司 拟采购 橡胶隔音垫 (清单如下表),请 意向单位 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 11 点 00 分前 登录 铁建云 链 网 进行 报 名 。
一、 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橡胶隔音垫 | 5mm | 平方米 | 63750 |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南三路与 NS8路十一局项目现场 | 2024/10/30 | |
合计 | 63750 |
二、 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且合作中途不得变更;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1.2拥有标的物资近三年需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合格检验、检测,并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1.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1.4所供材料到场验收不合格的,报价人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合格的材料到场。如所供不合格材料已用进工程主体,供方应承担需方的经济损失。
2.报价资料要求:
2.1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有效期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2 物资报价 为货物生产到站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到需方工地价格以及税金、运杂费、装车费、试验费(出厂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3. 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送货及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4.验收标准:产品生产质量与产品质量检验等有关标准。
5. 结算方式:每月 20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 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 3 日内传递给需方。无预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 3个月 内 支付该批货款的 60%,全部送货完成后,6个月内支付至所供合格物资的97 %供 货款,剩 余 3%为质保 金,质保期 24 个月,到期后无息返还。(质保期起点日期 :从本项目整 体 竣工验收合格、首套住宅签订房屋交接书之日起计,若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后 180个日历天内仍未交房,则以该时间点为质保期起始日)。
6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计价结算总金额的60%,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其他贴息费用。
7. 报价有效期: 60 天 。
8. 图纸、技术要求: (住宅的客厅、卧室、书房、餐厅、玄关)木地板 +C20 细石混凝土(40.0mm )木地板 +C20细石混凝土 (40.0mm)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XPS)(带表皮)(20.0mm)+橡胶隔声垫(5mm)+钢筋混凝士 (120.0mm) ;
√楼板自隔声 : 隔声材料,楼板厚度 120mm,空气隔声量50.66(dB ),撞击声隔声59(dB);
说明 :本项目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高要求标准限值,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详见构件隔声计算书、SJZ-TY1-07。如不能符合的,则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 。 ( 图纸 见附件)
20231213建筑总说明(超低能耗修改)_t3(23-0028-215)_t3.zip
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 张超 联系电话: 18434260557
三、 报价资料投递:
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09 月 29 日 16 时 00分。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人通过 “ 铁建云链 ”(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 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 PDC1-0401单元I06-01、I15-01地块住宅项目(除桩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张露民 电话: 15136664860 邮箱: 1031806853@qq.com
到货 地址: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南三路与 NS8路十一局项目现场
2、监督部门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招采中心
联系 电话: 0710-3124807
20 24 年 9 月 25 日
1.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临港新片区 PDC1-0401单元I06-01、I15-01地块住宅项目(除桩基)项目经理部 :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询价函 ,愿意参加 的 报价 , 并完全响应询价函中各项要求, 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报价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橡胶隔音垫 | 5mm | 平方米 | 63750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说明: 1、 我方同意 报价函 在规定的 报价 截止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 郑重 保证, 报价 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 采购 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 有效 ,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 报价 作废。
2、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 报价 函、 采购 人的书面通知 等 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运输方式: 供货周期: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 /厂(章)
20 年 月 日
2. 资格证明资料
2 .1 营业执照
2.2开户行许可证
2. 3授权委托书 ( 含法人、 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 )
2.4有效期质量检测报告(如有)
2.5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2.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7资质证书 (如有)
★ 以上 1. 报价函; 2. 资格证明 资料 ; 报价单位必须对应提供,资料缺失将导致报价被拒绝。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