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宣汉县水务局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9.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083
预算金额99.38万元
招标公司宣汉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18-3333688
中标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建王机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99.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083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 993,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分析仪器 | 全自动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 北京海光 | 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 1(套) | 326,000.00 | 326,000.00 |
1 | 分析仪器 | 火焰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北京海光 | 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 1(套) | 667,800.00 | 667,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菊、彭钦勇、张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费率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汉县水务局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454号
联系方式:15328972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片区IIID1-2和IIID4-2地块内红星国际广场一期广场A、B区1-2幢9-5号
联系方式:0818-3333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18-3333688
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2102401).pdf
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2022102401).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编号:N5117222022000083
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
机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达州
宣汉县水务局
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10月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通知精神,为解决政府采购中
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金融需求的
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
书及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
﹝2018﹞123号号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目录
第一章询价邀请......................................................-2-
第二章询价须知......................................................-5-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5-
二、总则........................................................-8-
三、询价通知书...................................................-10-
四、响应文件.....................................................-11-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14-
六、成交事项.....................................................-14-
七、合同事项.....................................................-14-
八、询价纪律要求.................................................-16-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17-
十、其他.......................................................-17-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
一、项目概述.....................................................-23-
二、设备数量.....................................................-23-
三、技术及服务要求...............................................-27-
四、售后及商务要求...............................................-2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七章评审方法.....................................................-50-
1.总则...........................................................-50-
2.询价程序.......................................................-50-
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51-
4.评审纪律.......................................................-55-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56-
-1-
第一章询价邀请
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宣汉县水务局(采购人)委托,
拟对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N5117222022000083
2.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
3.采购人:宣汉县水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地址:供应商访问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www.ccgp-sichuan.gov.cn)使
用CA数字证书登录,获取和下载询价文件。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注:1)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
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
2)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
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
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
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
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
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
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
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
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
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
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
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
-3-
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
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
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八、询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在询价
当日询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至询价地点,本次询价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
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询价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达州市通川
区莲花湖片区红星美凯龙1-2栋18楼1-2号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县水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818-5207222
通讯地址:宣汉县解放中路454号
代理机构: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818-3333688
邮箱:169070049@qq.com
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片区红星国际广场一期1-2栋9楼5号。
-4-
第二章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最高限价:1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章确认或者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章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章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章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章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
-5-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3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供应商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规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因此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4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 |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2.无线局域网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
5 | 项目类型 | 本次采购项目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
-6-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7 | 合同分包 | |
8 | 询价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询价文件咨询 | 联系人:王女士咨询电话:0818-3333688 |
11 | 询价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介绍信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818-3333688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片区红星国际广场一期1-2栋9楼5号 |
13 | 供应商质疑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18-3333688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4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达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3333688地址:达州市达川区通达东路200号邮编:635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5 | 政府采购合同 |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 |
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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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公告备案 | 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
16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费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17 |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宣汉县水务局。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8-
2.5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6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
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询价
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2.7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
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2.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
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3.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3.1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3.1.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
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
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3.1.2本询价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通知书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通知书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询价通知书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3.2资格审查。
3.2.1本项目需要询价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3.2.2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
-51-
否具备询价资格。
3.2.3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
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
报告中说明原因。
3.3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
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
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4一次性报价。
3.4.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在半小时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4.2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
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
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
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
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3.7现场复核
3.7.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询价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
律制度和询价通知书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询价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
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询价小组
-52-
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并在询价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询价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
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询价
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询价小组已经出具询价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8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等;
(五)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3.9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
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3.10供应商资格审查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
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其成员对
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3.11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
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3.1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53-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
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
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
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
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3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会全体成员签
字)作出,并要求供应商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14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必须按照报价表格式完整填
写,并签字或盖章,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
后集中递交询价小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
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15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询价小组应将其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4-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4.评审纪律
4.1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
审工作纪律。
4.2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询价
过程和结果。
4.3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
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4.4询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
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
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
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
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
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
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55-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以中标通知书上的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投标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
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
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
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报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56-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
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
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
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
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____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_____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
应在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
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
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
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
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
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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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
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
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
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
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
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____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
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58-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___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
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
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
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
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甲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百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
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59-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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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全自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7222022000083,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过未通过原因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3800(元)(玖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协创优志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5400(元)(玖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腾盛茂明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7500(元)(玖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
2 | 成都协创优志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3800(元)(玖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协创优志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5400(元)(玖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腾盛茂明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7500(元)(玖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
3 | 四川腾盛茂明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川鸿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3800(元)(玖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协创优志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5400(元)(玖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腾盛茂明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97500(元)(玖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202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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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宣汉县水务局(单位名
称)的全白动原子荧光、原子吸收石墨炉一体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
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全自动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204人,营业收入为13950万元,资产总额为18398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火焰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204人,营业收入为13950万元,资产总额为18398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质。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建王机械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成都川湾
万敏
學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2022年10月28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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