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项目C1#、C2#楼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及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553.0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6/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gd0316-d6-06/gn2016-04-0593-2
预算金额553.01万元
招标联系人-0551-629116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24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项目C1#、C2#楼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及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6-06-27 6293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高速•滨湖时代广场项目C1#、C2#楼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Z-GD0316-D6-06/GN2016-04-0593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6年6月22日14时00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标段:

项目名称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项目C1#、C2#楼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及服务一标段

招标编号

Z-GD0316-D6-06/GN2016-04-0593-1

主要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水冷冷水机组

制冷量:1600KW(450RT)

2

2

全热回收型螺杆式地源热泵机组

制冷量:1600KW(450RT)

制热量:1710KW

热回收:1790KW

2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人名称

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

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美意(浙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

33号

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500号

6幢

浙江省安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灵峰南路818号

制造商名称

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

克莱门特捷联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美意(浙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制造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3号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白云路88号、85号7号厂房

浙江省安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灵峰南路818号

预计中标金额(元)

2480000

2460000

2946000

评审中涉及的业绩

1、沈阳千缘金谷1号项目空调设备;

2、湖南长沙湘水郡项目空调设备;

3、浙江嘉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新能源、电子项目空调设备。

1、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公司项目空调设备;

2、珠海(前山旧村改造商品房区)商品区住宅和18号楼项目空调设备;

3、江苏南通苏建名都城项目空调设备。

1、桂林玉圭园·环球名胜项目空调设备;

2、石家庄众美小区空调设备;

3、合肥绿地内森庄园空调设备。

二标段:

项目名称

高速•滨湖时代广场项目C1#、C2#楼空调主机设备采购及服务二标段

招标编号

Z-GD0316-D6-06/GN2016-04-0593-2

主要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

制冷量:1428KW(400RT)

1

2

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

制冷量:2300KW(650RT)

2

3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

制冷量:1086KW(300RT)

1

4

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

制冷量:3340KW(950RT)

3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投标人名称

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3号

江苏省太仓市苏州东路88号

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第九层

制造商名称

麦克维尔空调制冷(武汉)有限公司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制造注册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大道33号

江苏省太仓市苏州东路88号

无锡市新区长江路32号

预计中标金额(元)

4930000

5530180

5450000

评审中涉及的业绩

1、山西太原华宇百花谷商业中心项目空调设备;

2、湖南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B3-B7栋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

3、山东济南鲁能领秀城综合体项目空调设备。

1、上海市长宁来福士广场项目空调设备;

2、杭州来福士广场项目空调设备。

1、上海中心大厦项目空调设备;

2、合肥北城世纪金源大酒店项目空调设备。

公示期:自2016年6月28日 至自2016年6月3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滨湖时代广场C8#楼2楼

电话:0551-629116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906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241

2016年6月27日

返回顶部